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1.成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个别公职人员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16年下半年开始,为垄断成都市成华区液化石油气供销市场,张晶等人(2019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晶等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等)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成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运成两次收受张晶团伙红包,对下属监管不力,为张晶团伙发展壮大提供了条件,2019年4月,杨运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成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科原科长贾李峰、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能源科工作人员罗永强多次收受红包礼金、接受宴请,未严格进行行业监管及日常检查等工作,为张晶团伙提供帮助,2019年4月,贾李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罗永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成都市高新区双祥社区党委原书记高超收受张晶团伙公司干股,违反保密规定向张晶团伙泄露投诉内容,2019年7月,高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原聘用人员王勇多次收受“好处费”、礼金,为张晶团伙的发展壮大提供帮助,2020年5月,王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有关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胡诚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胡某、余某某(司法机关正对胡某、余某某涉黑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胡某为胡诚妻兄)为达到高利放贷获利的目的,纠集多人逐步建立起一个盘踞在崇州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时任崇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胡诚违反工作纪律,徇私枉法干预刑事案件侦查,帮助胡某、余某某团伙成员逃避刑事追究,并收受请托人所送现金,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同时,胡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胡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有关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3.武侯区个别公职人员履责不到位导致涉黑人员被推荐为区政协委员问题。2009年起,高洪伟等人(2018年7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高洪伟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以经营电玩城为掩护,先后开设赌博场所30余处,并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2012年2月,时任武侯区政协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黄宾佩,时任武侯区政协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区委统战部台侨科主任科员刘静,时任武侯区政协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区委统战部统战科科长刘惠等人,未履行对新推荐政协委员人选高洪伟的考察、审核等职责,导致高洪伟在涉黑犯罪期间,被推荐为区政协委员。2020年1月,刘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宾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