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法规处)副处长彭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8月,在成都市原商务委实施2017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时任对外贸易处副处长彭涛,负责境外专业展会项目。在明知境外专业展会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的情况下,仍贪图个人工作便利,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提出不进行专项审计的意见,造成超额拨付专项补贴资金等不良后果。此外,彭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8月,彭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郫都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巫建忠擅自脱离值守岗位问题。2021年1月5日,郫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包括区文体旅局在内的14家重点单位从即日起每天安排1名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值守,并明确“集中值守期间不得擅自脱离值守岗位”。1月16日,郫都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巫建忠参加集中值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未按要求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值守岗位外出,长达4个小时无人值守,给郫都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巫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双流区委史志办原主任吴文全等人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12月,在双流区委目标绩效考评中,时任区委史志办主任吴文全授意副主任陈俊芳等人,参照以前年度表彰项目伪造2份文件,并虚构了9个表彰项目。2020年2月,吴文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陈俊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津区宝墩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刘兰芳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上半年,原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竣工并结清工程款收房后,时任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刘兰芳,以镇政府拟将日间照料中心包装打造邻里中心为由,未按规定组织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导致日间照料中心长期处于空置状态。2019年8月,刘兰芳在明知原新津县新平镇狮子社区村民汪某无运营日间照料中心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日间照料中心房屋租赁给汪某开设超市和药店,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刘兰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蒲江县大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志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材料照抄照搬问题。2020年5月,蒲江县委巡察组在大塘镇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发现大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志文2018年和2019年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未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撰写,仅在上一年报告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删减,并出现“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行业优势”等与职务无关表述,特别是在2019年巡察反馈照抄照搬问题后,曹志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仍与其2018年报告内容雷同,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曹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