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至23日,云南省委巡视组分别向巡视州(市)、县(市、区)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
在反馈中,云南省委巡视组指出了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有的落实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不坚决、不到位,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虚化”“空转”;有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深入、不到位,执行换届纪律和相关政策不够严格;有的“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
据统计,本轮巡视“回头看”共发现各类问题507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8件。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云南省委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有关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反馈要求,要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强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合力,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被巡视州(市)、县(市、区)党委内生动力,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组织部门要把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结合起来,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被巡视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一致表示,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实践性强,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巡视整改助力本地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