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贵州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振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在担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汪某某、肖某某等6人赠送的礼金21万元、茅台酒44瓶。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付某、侯某某安排的宴请。肖振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贵州酒店集团工程信息部原部长刘海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刘海波在担任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省人防疏散指挥基地保障中心副主任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某、吴某某等6人赠送的礼金17万元、茅台酒18瓶、习酒(1988)6瓶、赖茅酒6瓶、汾酒6瓶、“和天下”等香烟14条。刘海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遵义市红花岗区医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刚搞特殊、违规安排驾驶员驾驶公车接送其上下班问题。2021年2月至4月,徐刚在担任红花岗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安排区医保局驾驶员杨某驾驶本单位应急保障车辆接送其上下班共计20次,涉及金额1000元。2021年9月,徐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黔东南州剑河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阳弘等4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欧阳弘在担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司法局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违规发放公证案件提成奖励金、法律服务案件提成、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阅卷费、外宣信息稿件奖励金等各类津补贴共计145839元。2021年6月,欧阳弘与先后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秀勇、杨锋,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万秀成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贵阳市白云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副所长田洪彬对组织不忠诚、大操大办酒席问题。2020年6月,田洪彬为儿子操办婚宴,向区交通运输局书面报备婚宴29桌,实际设宴43桌。田洪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田洪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铜仁市万山区兆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吴成双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8月22日至25日,时任广源置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成双和部分职工及职工家属一行7人自驾前往广西桂林、北海等地旅游,随后通过虚构加班事实方式套取加班费1.36万元冲抵旅游开支。2021年8月,吴成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