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1.玉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贺彬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烟酒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20年4月,贺彬在担任原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先后16次收受其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白酒共72瓶、进口冰酒2瓶,高档香烟共12条。贺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职务违法问题。2021年9月,贺彬被开除公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西双版纳州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主任阳勇违规收受高档烟酒、茶叶等问题。阳勇在担任原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共20条、高档白酒共6瓶、茶叶1件,共计价值3.08万元。阳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职务违法问题。2022年3月,阳勇被开除公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3.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文学等3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香烟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保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多次向时任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学,副局长贺晓渝,校舍建设办公室主任金美熊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高档香烟共57条,共计价值4.12万元,其中张文学收受高档香烟15条,贺晓渝收受高档香烟22条,金美熊收受高档香烟20条。2022年4月,张文学、金美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晓渝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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