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巡察干部,要用过硬的政治素质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用精准发现问题的切实行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福建省三明市委第七轮巡察驻地,市委巡察二组正在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组长谢幼宏拿着“案例教案本”给组员们讲党课。
自2016年12月到市委巡察组工作以来,谢幼宏已多次带队开展巡察,亲历着巡察监督的深化与发展。谢幼宏有个随身携带的案例教案本,这个本子里记录着他从事巡察工作以来的心得体会,以及他参加中央巡视办业务培训学到的“干货”。
教案里,关于如何发现问题的内容最丰富。“一些被巡察单位提供的财务账簿、文书材料等,表面上看似规规矩矩,但其实有的材料是已经被‘化过装’的。唯有瞪大眼睛、揪住不放,方能去伪存真、发现问题。”
2019年7月,三明市委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以“发案单位政治生态‘回头看’”为主题,派出巡察组对不久前发生过腐败窝案的某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在查阅卷宗档案时,一起车辆追尾事故的处理笔录引起了谢幼宏的注意,其中有这样两句话:交警问“晚上有没有喝酒”,当事人答“没有喝酒”。
谢幼宏调取出该案相关材料,在其中发现了一份蹊跷的自查自纠报告。报告显示,交警处理这起酒驾问题的认定依据是当事人酒精含量15mg/100ml,按照这个依据当事人不构成酒驾;但省内一家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却显示当事人酒精含量是交警认定依据的10倍,远高于醉酒驾车标准。更加令人疑惑的是,公安部门在事发一年后才给予当事人吊销驾驶执照处罚。
谢幼宏找来该案负责交警谈话,这名交警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承认在查处酒驾中存在“放水”问题,但对于谢幼宏提出的“为何酒精检测结果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何事后一年才吊销驾照”等问题,始终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答复。
综合分析后,巡察组初步判断该起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渎职行为、利益输送等问题,并向三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根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实了该名交警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该名交警利用职务便利,为醉驾一方伪造血液鉴定检验报告提供时间便利。通过这一线索,还查实了多名牵涉其中的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谢幼宏带领巡察组总结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为开展整改开准“药方”,该县公安局据此启动了专题整改。
“党的十九大将巡察制度正式写入党章,这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巡察干部,只有不断打磨自己、提升能力,才能适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谢幼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