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驻工行纪检监察组与工行党委召开2024年度第1次沟通会商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办法(试行)》,同意对《驻工行纪检监察组与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加强沟通会商办法》进行修订。共同推进整章建制,已经成为驻工行纪检监察组与工行党委沟通会商中的重要内容。
派驻改革以来,工行党委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自觉将制度建设贯穿党建工作之中,及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安排,通过机制化、常态化沟通会商先后审议通过了10项制度办法。
坚持实践探索在前、完善制度在后,派驻改革之初,工行党委就会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探索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三项监督”的意见》。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后,工行党委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及时对前期实践进行总结会商,对照新精神新要求,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动进一步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做实做深以案促改,针对近年来案件查办发现的突出问题,先后出台《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办法》《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建设清廉工行的意见》等制度办法,为逐步构建查案、治理、监督、教育完整闭环提供制度支撑。
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及时对“第一种形态”运用、沟通会商机制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先行先试出台《驻工行纪检监察组支持工商银行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关于一级(直属)分行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谈话的工作指引》《关于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办法(试行)》等,修订完善《驻工行纪检监察组与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加强沟通会商办法》,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工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沟通会商中强调,全行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的部署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注重系统衔接,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落地见效,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下一步,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将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支持配合工行党委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制度办法,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夯实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