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出发,去现场看看。”作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这样说走就走的监督检查对我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但有一次检查却令我印象深刻。
2020年底,我们收到了一封上级转办的信访举报件,有群众多次举报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东新区某加工企业偷排污染物,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涉嫌不作为、包庇企业违法行为等问题。
可是,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反馈,他们在日常监督中没有发现该企业存在偷排行为。带着疑问,我们决定联合驻柳东新区纪检监察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东生态环境局开展一次突击检查,到被反映企业一探究竟。
企业负责人全程陪我们把厂区检查了一遍,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总体正常,排污口水质未检测出超标,台账手续齐备,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汪汪汪……”突然,大家听到一阵凶狠的狗吠声。循声望去,离厂房不远处有一处不起眼的小院子,门口拴着两条目露凶光的大狼狗,一直对着人群狂吠。
“这里面是洗手间,平时工人们都进进出出,今天怎么突然多了两条狗呢?”有人小声嘀咕道。
组长扯了扯我的衣袖,我明白她的意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
我向企业负责人提出,请让我们在检查结束前去上个洗手间。企业负责人明显犹豫了一下,还是请工人把狗牵走了。
我们走进院子,四处察看,在洗手间后面发了问题:一条排水沟藏在洗手间的墙后,沟内污水颜色较深,表面还漂浮着油污。
“我建议,马上联系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过来采样。”组长当机立断,提出了处置意见。
经第三方公司检测,送检水样中部分污染物含量没有达到排放标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履职不够到位、日常监管存在疏漏等问题,我们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环评及日常监管体制机制,针对柳东新区企业点多面广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市生态环境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对违法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再出现偷排现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 李雪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