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资金终于追回来了,我们一定用好这笔钱,努力把村集体发展好。”春节前夕,河南省上蔡县纪委监委将此前查扣的40780元钱款返还华陂镇方营村,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曹三虎感激地说。
2021年8月,上蔡县纪委监委在调查华陂镇方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宁某违纪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法院错误执行的“案中案”。2000年12月和2004年6月,为偿还方营村贷款及本息,该村两次向村民张某借款总计16162.10元。2019年,张某以向方营村委多次追讨欠款未果为由,将方营村委起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同年10月,法院判决方营村委支付张某欠款本金及债务利息共计53500元。2020年,张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方营村老村委房屋、地上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估价,后拍卖所得97430元,在扣除评估费、执行费等费用,归还张某本金利息后,余款40780元。由于县法院执行法官的疏忽,该款于2020年9月16日转账支付给时任方营村村委委员胡某。
胡某从县法院领取执行余款后,以村委欠个人钱款为由私自占有,未将款项纳入村集体账,使该资金脱离监管。2021年9月,在县纪委监委案件调查组与县法院执行法官谈话后,其意识到自己负有失职责任,积极主动配合,迅速向胡某追回了执行余款,由县纪委监委过渡账户暂为保管。
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及时将该笔钱款返还给了方营村。
“我们返还这笔钱款,就是要表明,无论是谁,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凡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我们都要坚决彻底整治,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