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由省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5家成员单位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
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合格医生、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我省完成29个拟退出贫困县1921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499人,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25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650人;全省11个市(区)104个县(区)16887个行政村,141.36万户447.45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选派70名优秀处级干部到村挂职,抽调42名干部到29个计划摘帽县挂职,培训扶贫干部18.25万人。
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全省公安机关侦破食品犯罪案件133起,捣毁犯罪窝点50个,打掉犯罪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2人,刑事拘留189人,逮捕109人,涉案价值11.2亿元;全省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929家次,抽检食品20140批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00余起,罚款600余万元,排查全省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5466个,落实整改5435个,取缔无证经营53户,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1344.2公斤;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49101家次,责令整改520起,取缔无证照企业19家;全省累计支出营养膳食中央补助资金5.17亿元,省市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9.11亿元,43个国家试点县(区)3232所学校85万名学生受益;确定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和西安交大二附院3所医院为第一批非肿瘤儿童血液病省级定点医院,建立3个省级儿童恶性肿瘤诊疗协作组;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38亿元,扶持26个县的876个村发展集体经济,统筹产业扶贫资金5900万元,指导29个计划摘帽县壮大村集体经济。
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脱保”“漏保”、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农村道路和水电气网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我省排查82.2万户农村贫困户,新纳入低保6.05万人,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39.6万人,新纳入低保9475人;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001家,查处11家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对86家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记入全省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全省4994公里通村公路“油返沙”路段整治工作全面完成,36个县(区)实行了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维修养护资金632万元,79个县(区)出台《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用电由居民电价0.51元调整为农业灌溉电价0.29元,每年节约水费开支6400多万元;全省治理电力线路通道隐患66983处,线路故障率同比下降18.2%,消除农村电网各类隐患7112处,处理农网保修维护8200起,综合治理低电压台区数量9966个,组织供电保障2038人次,调压治理异常运行配变896台,处理树(竹)障3021处,惠及全省39.93万农户。
着力解决环境保护、河道和湖泊“四乱”、营商环境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省检查企业1.1万家,立案868家,查办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55件,处罚金额7262.49万元;全省“12369”平台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7860件,办结7642件,办结率97.2%,通报曝光36起环境违法问题,约谈6家基层政府和64家企业;纠正环保“一刀切”问题,取消企业夏季错峰生产要求,修订完善关中地区“禁土令”;全省520处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销号,12个大型灌区制定完善监测方案,完成16项基本水质监测项目;梳理27个省级部门95项中介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开,编制7967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78项政策清单和155张政策落地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了解利企便民政策和办事流程。
着力解决统计造假问题。我省修改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西安、宝鸡、咸阳、榆林等市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检查,形成《61户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情况报告》;举办全省统计业务培训37次,各级统计业务人员2590人参加培训;对40家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向社会公开通报检查结果,检查全省516家企业,对32家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统计严重失信企业2家,给予3名统计违法责任人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