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诸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来到归口监督单位——市融媒体中心进行督查,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中心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的情况:“朱维强案发后,我们立足以案促改,制定完善工程管理、项目招投标等10项制度。”
其中的朱维强,原为诸暨市牌头镇广播电视站站长,2019年9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15年9月,朱维强第一次将贪婪的手伸向了该镇一个广播电视整改工程。他利用编制工程预决算、结算工程款的职务便利,以虚增工时费的方式套取公款2.7万余元并据为己有。
朱维强没有明目张胆套取工程款,而是借与之关系密切的施工方何某某之名暗度陈仓。利用工作便利,他虚构部分工程,制作工程款费用清单,并自行审核工程验收表,派人持施工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广播电视站出具的证明开具发票,再交由出纳按程序上报审批,工程款下拨至何某某账户后,由何某某取出虚增部分的钱款,再转交至朱维强手中。
“这样做隐蔽点。我跟何某某说,有部分工程款是站里要付的小工工资,让他把钱打到我账户上。”朱维强又先后两次如法炮制,共计套取公款6万余元据为己有。
胆子越来越大的朱维强,开始主动索贿。
2017年下半年,朱维强帮助金某某、汤某某、李某某分别承接到当地“弱电地埋”项目的部分工程。其间,朱维强明目张胆地向他们索要共计250万元的“好处费”。
为确保向李某某索取的200万元钱款如数到账,朱维强将李某某的银行卡和密码要来后,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工程款陆续到账后,他将李某某银行卡中的300万元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用于买卖股票。“200万元是‘好处费’,100万元是暂借,等炒股赚钱了再还给他。”朱维强自以为找到了一箭双雕的好办法,既能拿到贿赂款,还能借李某某的“鸡”,生自己的“蛋”。
2019年2月,诸暨市纪委监委在接到举报后,按规定程序成立核查组,对朱维强违纪违法情况开展调查,并对其实施初核谈话。
然而,利欲熏心的朱维强没有选择向组织坦白,而是一边死死抓住到嘴的“肥肉”不松手,一边又伸出了手。
在初核谈话后,朱维强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将200万元转给李某某,之后抱着“纪委有可能不会再深查”的侥幸,要求李某某以现金的方式给他200万元。而此时的李某某,也有了自己的小算盘,他只将其中100万元以现金形式送给朱维强。与此同时,朱维强又向另一施工方汤某某索要20万元好处费,并将其中的10万元与之前的现金一起装入行李箱藏匿在其妻妹家中。
2019年4月9日,专案组在朱维强的妻妹家中搜出了这一装满百元大钞的行李箱。经工作人员清点,共有110万元人民币,这正是他前段时间收取的“好处费”中的一大部分。
接受初核谈话后、被采取留置措施前4天还收受贿款,是利令智昏还是已然财迷心窍?
“他侥幸心理严重,认为自己手段高明,可以应对审查调查。”办案人员介绍,接受初核谈话后,朱维强想方设法企图逃避审查调查。
为做到“心中有数”,朱维强到银行打出自己手中几张银行卡的交易清单,专门叫上汤某某一起到茶馆逐笔对账,直到晚上11点才离开。回家后,又通宵进行核对,第二天再次通知许某某和汤某某“喝茶”对账,商定走账理由和细节,并逐笔想好说辞。
“不要坐火车,打出租车回来。”为确保“安全过关”,朱维强要求正在江西承建工程的李某某秘密回到诸暨,并再次将李某某、汤某某、黄某某等人约到一起,统一口径,并进行所谓的“演练”,为了避免遗漏,几人还对串供情况进行了书面记录并逐项核对。
现如今,狱中的朱维强头发灰白,一想起家中的妻儿老小,他便泪流不止。然而,一切都已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