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以前的同事,真没想到是这样的下场,作为单位驾驶员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制度。”近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平铺镇小车班原班长李成涉嫌贪污犯罪的案件,李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区纪委监委组织财务人员、驾驶员等旁听庭审。
去年年底,繁昌区纪委监委对芜湖市委巡察移交的李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为不惊动当事人,调查组首先从财务凭证中着手锁定相关证据。
“我们发现很多发票中存在票据不符、重复维修项目、签单笔迹不一致等问题,我们可以按照公车使用和招待用品两大类按年度进行汇总统计。”负责该案件的工作人员经过商议决定采用此种方式突破。
“时间长了我记不得了,发票上都有签字,我都是按照程序报销的。”李成坚决不承认存在虚报发票套取公款的问题。
“公车保单里怎么夹杂着大量私家车保单?汽车轮胎、球头等耐磨配件怎么经常更换?”带着这些疑问,办案人员又一次与李成展开面对面交锋。
铁证面前,李成一时语塞,调查组人员趁热打铁继续向其宣讲政策,经过感化,李成交代了所有问题,“自己收入不高,但又想过有钱人的生活,所以只要能经手报销的东西都想从上面贪一点。”
时间回溯到2008年,这一年,李成被任命为平铺镇小车班班长,负责管理单位公务车辆及受镇政府委托从超市采购物品,李成在公款报销上动起了歪心思。
李成作案手段多样、隐蔽,对于发票管控不严格的公司,会直接指定数额要求该公司虚开整张假发票;对于管控较严的公司,则通过模仿其他驾驶员签字的方式套取公款;对于发票管控严格的公司,在购买保险和加油卡储值办理过程中将他人的发票开具在镇政府名下。翻阅保险公司的保单可以发现其中夹杂大量私家车辆保单,李成甚至通过循环卖油套现的方式开具发票进行报销。
731本财务凭证,996笔报销票据,一起有关驾驶员通过虚开发票、虚增支出贪污上百万元公款的案件水落石出。
经查,2008年至2017年间,李成利用手中小车班班长职权通过虚报发票套取了123.04万元,而这些钱大部分都被用于餐饮娱乐、家庭用度,甚至是偿还赌博债务、追求低级趣味等个人消费。2021年3月30日,李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截至目前,繁昌区纪委监委已完成对违纪违法款项的追缴,同时正在开展追责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