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着建楼改善村里条件,没想到却导致了村集体资产的流失……”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纪工委干部,原邵家村两任村党支部书记纷纷懊悔道。
事情的起因,要从一栋被叫停的村综合楼说起。不久前,路桥区委第七巡察组开展村社延伸巡察。路过原邵家村半洋塘附近时,一个停滞的工程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近6亩的土地仅打了地桩,钢筋水泥裸露在外面,整个工程处于停滞的状态。
“这里原来要建村综合楼,已经叫停好几年了。”村民告诉前来询问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在随后查阅村财务凭证的过程中,巡察组还发现了显示“归还购房定金,42万元”的支出凭证。
“这笔钱是怎么回事?”巡察组随即询问村出纳邵再春。
“这是之前部分村民购房的定金,现在楼被叫停了,钱就退还了。”邵再春回答道。
“既然是定金,那之前存入的凭证呢?”面对追问,邵再春一时语塞。
在翻阅了原邵家村历年的会议记录后,巡察组发现早在2013年,邵家村“两委”班子就有将半洋塘6亩土地进行开发的打算,4次召开班子会议商讨,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直到2015年,土地性质转为建设用地,开发商才开始动工。但没多久,因工程未通过规划审批被叫停。
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转交到路南街道纪工委,由纪工委成立调查组。随后,调查组先后找来两任村党支部书记邵维青、邵再生了解情况。
“2013年,村里要建综合楼,有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调查组找到时任村书记邵维青了解情况。
“当时我们村委班子多次讨论就通过了,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邵维青说。
“那为什么定金只有退还款,没有入账款?”面对追问,邵维青说道:“我2013年底就退了,后面的事要问下一任村书记邵再生了。”
在后续与邵再生的谈话中,调查组了解到,由于村综合楼地段较好,不少村民有购房意向,愿意付5万至15万不等的定金。但村民纷纷表示,要将钱打到村账户才放心。虽然村“两委”班子都不同意增设村账户存放定金,但考虑到工程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此后仍违规在银行另开了村一般账户。定金在之后的楼房建设过程中,陆续用于项目建设。
现如今,村综合楼项目早已被叫停,法院判决由村委会返还购房定金及相应利息损失。前后两任村党支部书记,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仅通过班子讨论,就签订村综合楼开发协议。而后,又因违规开设村一般账户等操作,造成了村集体经济出现重大损失。最终,邵维青、邵再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讯员 童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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