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招商组在一天内有3笔接待费用,难道早餐也要接待客商?”前不久,浙江省德清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德清经济开发区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该开发区某招商组的财务账目较为混乱。带着疑问,巡察组找到该招商组组长于某了解情况。
“这天你们招商组对同一批客商支出了3笔接待费,分别接待了哪几餐?”巡察组工作人员提出了疑问。
“那天接待任务很重,接待的客商比较多……”面对问题,于某答非所问。
“这些报销凭证中,为什么小票上的日期和发票上的日期不一致?”
“这个……可能是我当天来不及结账,第二天去结账开的发票。”
看到于某一直在回避问题,工作人员进一步追问:“那么这几次消费都接待哪些企业的客商?请把名字写下来,我们会跟他们一一核实。”
于某拿起笔,犹豫了半天,好不容易写了几笔却又猛然划掉。“算了,你们也别核实了,这几张发票确实是我找人开的。报出来的钱有的用来买土特产送给客商,有的我用来买酒水了……”在证据面前,于某不得不交代实情。
巡察组随后将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县纪委监委。最终,于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还经济开发区。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德清县纪委监委由相关纪检监察室牵头,对近年来全县招商费用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推动县商务局制定《德清县招商经费报销管理制度》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通讯员 卢意)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