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瑞安市湖岭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将一笔迟来的水稻保险理赔款,交到了永川村5户受灾农户的手里。
今年3月,有群众举报称,2016年受台风的影响,田里未收割的水稻受损,自己申报了水稻保险款,然而其他受灾农户当年就收到了理赔,自己的理赔款却下落不明。
该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来到保险公司,实地核查2016年水稻保险政策落地情况、赔偿农户名单、资金流向等情况,并按照理赔农户名单,到农户家中走访调查,与时任村干部开展谈话了解。
“我们已经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报损名单去农户家里核实,有5户根本没收到水稻保险理赔款,你们说说钱去哪里了?”工作人员单刀直入地问。
工作人员拿出2016年永川村水稻保险单,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出险记录、索赔通知和报损名单,时任村支部书记张岩宽和时任村委会主任张康象就知道事情根本瞒不住。
“钱都还在的。”张岩宽轻声说。
“那为何时至今日还不发放给受灾农户?”工作人员追问。
原来,2016年9月受台风鲶鱼影响,该村蒋余孝等13户农户的24.5亩未收割的水稻受损。因该村村民委员会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稻种植保险,故申报理赔手续需要村集体办理。张岩宽和张康象是该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办理理赔手续时,他们向郑步清等5户受灾农户收取身份证,声称为其代办银行存折并代为保管。农户出于对村干部的信任,全权委托他们代办代管银行存折。
按照保险理赔流程,保险公司将水稻保险理赔款统一打到受灾农户的存折上。2016年12月,张岩宽和张康象去银行将存折内的理赔款取出,但却未将理赔款交到受灾农户手中,而是转存到了张岩宽自己的私人账户里。
“既然这样,为什么9500元为什么一直在账户上没有使用?”
“钱没发是因为村里有些支出没办法报账,我们打算将这个钱灵活使用,用于日后无法入村账的一些支出。”张岩宽试图辩解。
“一开始想只要不贪大钱应该没事。后来还是担心用了会被处理,所以这笔钱就一直搁着没动。”原来,张岩宽、张康象心存侥幸,觉得受灾农户不懂惠农政策,不一定还记得水稻保险这事儿。他们错误认为水稻保险费用是由村集体资金出资缴纳的,水稻保险理赔款用于村集体无法入账的开支使用“也说得过去”,加之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理赔款金额小、核查难度大,一般很难被发现。
张岩宽、张康象身为村干部,却无故扣留理应发放给受灾农户的水稻保险理赔款,违反了群众纪律。2022年6月,湖岭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张岩宽、张康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瑞安市纪委监委 杨榕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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