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堂管理做到让学校放心、让家长放心、让师生满意!”这是重庆市丰都县丰都中学总务处副主任田某十年前主动请缨负责该校食堂管理工作时立下的承诺,然而几年过去了,带来的却是学生的不满、家长的愤怒。
去年,丰都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丰都中学食堂存在违规采购物资、违规转移资金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通过走访摸排,丰都中学总务处副主任田某等人进入调查组视线。
原来,2011年,丰都中学食堂不再对外承包,由学校自主经营。此时,身为年级主任的田某主动向学校写信,对食堂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请缨从事食堂管理工作。不久,田某如愿以偿,任丰都中学总务处副主任,负责学校食堂全面工作。
如何在食堂“揩油”?这是田某上任后开始盘算的事情。但他认为仅凭自己一人之力难以为之,于是田某将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进食堂担任采购员、出入库管理员、充卡员等职。
2013年9月,“万事俱备”的田某大胆出手,利用管理食堂工作餐费的职务之便,安排食堂经理秦某等人通过虚开缴款单、虚假充值消费的方式,将食堂工作餐费共计98万余元占为己有。
之后,为了不东窗事发且达到长期从食堂套钱的目的,田某又向秦某、李某、范某3人提议:“从食堂采购上套取资金,给食堂办公室人员发放‘工作补助’以及用于支付大家生日聚餐、节假日聚餐等支出。”
由于秦某等人均是临聘人员,加之考虑到田某是办公室领导且该提议是为大家谋福利,因此,3人均欣然同意。自此,食堂管理人员形成了利益同盟。
2015年以来,田某安排秦某、李某等人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从食堂套取资金共计170余万元,并将套出的钱用于发放“工作补助”以及“团队”消费等。
一蝇贪食,群蝇咸集。2016年,不满足于现状的李某、范某一拍即合,决定背着“团队”,用同样的方式从食堂套取资金。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李某、范某两人从食堂套取资金共计150余万元。
除了暗地里在采购上做手脚,明面上田某等人也是胆大妄为。每年节假日或办公室人员生日,田某等人会主动邀请供货商一起参加聚餐、唱歌等活动。为了能长期给学校食堂供应猪肉、米油等,供货商们也会准备好红包表示感谢。对于“不懂事”的供货商,田某等人则会减少其供货量或者暂停其供货。
“他不给我们拿,我们就主动去要。”秦某、李某更甚,他们对于供货商采取一个不放过的心态,不光收受猪肉、水产、米粮油等供货量较大的供货商的红包、回扣,对豆芽、豆腐、咸菜等供货量较小的供货商也不放过,从8.88元的红包到几万元的转账,他们都照单全收。2012年至2021年,田某等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受供货商好处费共计117万余元。
接受调查初期,秦某、李某、范某3人认为自己不是在编职工,以为不会受到处理。当得知他们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时,秦某等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最终,田某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开除公职,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秦某、李某因涉嫌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范某因涉嫌贪污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该案发生后,丰都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13次;向案发单位发出《关于规范食堂管理的监察建议》,相关责任单位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对大宗物品公开招投标、临聘人员招聘、人员分离、财务管理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逐项建立风险防控措施25条;加强全程跟踪督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整改工作成效显著。(通讯员 罗泽旭 刘珂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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