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心存侥幸,觉得与企业吃一次饭不会被发现,现在太后悔了,以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近日,面对山东省胶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该市某单位油气管道科负责人周某某进行深刻检讨。
此前,胶州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比对公务用车行驶轨迹时,某单位一辆公车异常停放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这辆公车在饭店附近停靠,快到上班点才离开,行迹十分可疑。”胶州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展开核查。
核查组找到该单位,调取了单位派车单、人脸识别系统信息,并通过公安机关协调,调取了饭店周边及内部监控视频。通过一系列比对,最终确定周某某及其科室2名工作人员进出饭店的事实。但据饭店付款记录及视频监控显示,付款者却另有他人,且菜单中出现了酒类,就餐时间长达2小时。
公车停放地点异常、时间长,付款人员存疑,菜单中含有酒类,种种因素让这顿饭看起来并不简单。
“你们科室在开展日常检查时,中午如何吃饭?根据派车记录,6月1日你们去某街道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当天中午你们是在哪里吃饭的?”核查组首先向周某某了解情况。
“平时监督检查结束早的话,回单位食堂,要是晚的话我们就自己在路边买点东西吃。6月1日当天检查结束的比较晚,中午我们在附近的一个小饭店简单吃了点。”周某某故作镇定地解释。
“中午你们跟谁一起吃的饭?是否有人喝酒?”核查人员继续追问周某某,同时出示在饭店调取的周某某等人用餐视频截图、菜单、付款账单等证据材料。
“我和科室的两名工作人员是与属地街道负责人朱某某、企业负责人一起吃的……”面对证据,周某某承认了违纪事实。
原来,2022年6月1日,周某某、朱某某以及2名工作人员对油气管道企业的油气管道进行监督检查,当天中午驾乘公务用车,与被检查企业一同前往饭店用餐。过程中存在饮酒情况,此次餐费991元全部由被检查企业人员支付。
最终,周某某、朱某某因违规使用公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被诫勉谈话,违规费用全部予以收缴。
为进一步杜绝“舌尖和车轮上的腐败”,胶州市纪委监委制发采取明察暗访、定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5个,立案4人,诫勉及批评教育10人,对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同时,督促胶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紧盯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维修、加油、保险等重点环节,开展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督导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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