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四组组长刘文建向周边企业索要“赞助费”的问题引发当地干部群众关注。
事情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不久前,师古镇纪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刘文建伙同村民代表王军,以修建村内公共设施的名义,向所在该组的3家企业收取“赞助费”。随即,师古镇纪委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你好,最近有人来要过‘赞助费’吗?”核查组先后找到被反映的3家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
“有,我所在的四组组长刘文建和村民代表王军一起来要过,不过很快就退回来了,之后又来要过一次。”其中一位企业负责人回答。
“你对这种收取‘赞助费’的行为有什么看法?”工作人员问道。
“我感觉有点强行摊派的性质,花钱买平安吧。”另一位企业负责人说。由于企业驻地在该组,日常一些矛盾纠纷等都需要组干部出面帮忙协调,所以他们虽然认为拉赞助有种摊派的感觉,但也都尽量满足,有苦不敢言。
据这3家企业反映,去年7月,刘文建与王军等人,以希望企业为组上做些公益事业为由,向其索要“赞助费”。协商之后,其中2家企业很快向王军转账共计7万元,而另一家企业由于资金困难暂未支付。但10天后,刘文建和王军却将收到的7万元“赞助费”如数退还给2家企业。
“收到的‘赞助费’为什么被原路退回呢?”带着疑问,核查组找到刘文建。
“在村民代表大会中,大家对‘赞助费’的使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又听说收取‘赞助费’的行为涉嫌违规,所以将资金退还企业。”刘文建说。
“既然已经知道这种行为涉嫌违规,那为什么在退回‘赞助费’不到20天内,又向这些企业索要‘辛苦费’?”调查组向刘文建出示之前调取的企业转账记录等资料。
在证据面前,刘文建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主动退回“赞助费”是为了收取“辛苦费”。按照以往惯例,收取的“赞助费”要纳入组集体资金入账开支,想要占为己有极易被发现,于是在退回7万元“赞助费”后,刘文建等人便打起收取“辛苦费”的主意。紧接着,刘文建分别和村民代表王军、林德元以帮助协调解决村组问题的名义,从其中2家企业领取1.15万元的“辛苦费”,并进行私分。
最终,刘文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针对此案暴露出的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什邡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社违规收取企业“协调费”“赞助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助推营商环境向上向好。(通讯员 林玲)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