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某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随着法槌的落下,上海青浦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八字桥分公司原经理吴某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吴某萍,1991年9月参加工作,2021年7月退休。一个有着三十年工龄、本可安度晚年的退休人员,为何会被法院判刑呢?
原来,吴某萍自2019年5月担任八字桥分公司经理后,一项工作便是收取八字桥市场商户租赁费。“看到这么多钱在我面前,想到家里比较困难,就有了侵吞租赁费的想法。”面对近在咫尺的商户租赁费,吴某萍按捺不住伸出贪腐之手。
为避免东窗事发,吴某萍打起了“虚报瞒报”的如意算盘,企图以此规避公司检查。她在违法占有部分租赁费后,制造虚假的汇总表交给公司,公司再据此开出发票交给吴某萍。为防止被商户告发,吴某萍拿到发票后也并未将发票交予商户,而是选择了扣压,期间也未与商户签订摊位租赁合同。
“我当时觉得只要公司没有复核,商户没有察觉,就不会有人发现。怀着这份侥幸心理,我伸手的次数越来越多,一步步滑向深渊……”吴某萍懊悔地说。
2022年元旦后,青浦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内部财务检查,核实商户租赁费发票的发放情况。吴某萍自知贪占公款的事情必定会暴露,于是选择向公司坦白。之后,她将贪占的钱款全部退还给公司,并在公司纪委同志的陪同下到区纪委监委投案。
经区纪委监委核查,吴某萍在担任八字桥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八字桥市场商户租赁费后,销毁收费原始记录,伪造上交给市场开发公司的汇总表,缩减该表中部分商户缴纳的租赁费数额,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通过上述手段截留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42万元。2022年1月,区纪委监委将吴某萍以涉嫌贪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吴某萍因侵吞公款受到法律惩处,案件也反映出其所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问题。为此,区纪委监委向青浦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监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选人用人关,加强对包括非党员在内的基层岗位公职人员的廉洁教育,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廉洁风险。(通讯员 王玮 马成思)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