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委员、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高宏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宏彬理想信念缺失,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为树立个人权威,在有关文件汇编中突出其个人主张,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向领导干部赠送大额礼金,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预插手有关返还土地出让金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高宏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宏彬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