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股长,根据银行规定,贷款不能提现或自己去支取,必须转给第三方。”时间回到几年前,时任江西省信丰县卫生局医政医管股股长袁善寿在银行贷款时遇到了难题。
原来,当时袁善寿扩大脐橙果园生产,急需用钱,于是他以自家3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不能看见到手的资金打了水漂呀!”面对银行贷款政策,袁善寿小声嘀咕了下。
“您在医政医管股工作了那么多年,应该认识很多医院、医药公司的人啊,可以走医院购买药款的名义贷款更快……”面对银行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袁善寿若有所思。
几天前,县城一家医药公司老板曾某安找到袁善寿。原来有一些医院、卫生院未及时向曾某安支付医药款导致资金周转问题,想找袁善寿借点钱周转下。袁善寿本人果园发展也需要钱,哪有钱借给他。
“怎样才能把钱从银行贷出来,又有钱借给他呢?”犯愁的袁善寿顿时想到了“点子”。自己与城北一家医院法人代表肖某生平时有往来,而且该医院平时也会从曾某安处购买药品,何不以肖某生所在医院支付医药公司药款的名义将资金贷出呢?
袁善寿自以为“一举两得”,殊不知正是此“举”把自己推向违纪的深渊。
2018年6月,信丰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在审查调查城北一家医院院长时发现,时任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股长袁善寿的副主任医师资格证自2013年以来在该医院长期挂靠,经调取该医院法人代表肖某玉银行流水发现,袁善寿与其经济往来较为频繁。
“这家医院是医政医管股的直接管理对象,这里面是否有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带着这些疑问,审查调查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备案之后,深入展开调查。
“我承认将自己的副主任医师资格证挂靠在医院是不对的,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他们,除了这个问题,我没有其他问题。” 调查组第一次找袁善寿谈话时,他平静地说。
“这些是你和这家医院法人代表交易的流水明细……”看到调查组拿出银行的流水清单时,袁善寿有点坐不住了。
“我的财产情况已经按照程序向组织报备了,这些都是我的合法交易……”
“请你再仔细看看,银行账户流水显示,2011年5月以来,你与医院的法人代表肖某生、医药公司老板曾某安有几笔大额资金来往,而且,自2013年1月3日起,曾某安每月有固定1200元资金打入你的农商银行账户上。他们一个是你的管理服务对象,一个是与你的管理服务对象有业务往来的医药公司……”调查组逐条与其核对资金来往情况。
在白纸黑字面前,他再也瞒不住了,向调查组坦白。
整个事情渐渐浮出水面。曾某安在筹办医药公司时认识了时任信丰县卫生局医政医管股股长的袁善寿。两人交往较为密切。当袁善寿为贷款之事犯愁时,便找到曾某安,以医院支付医药公司药款的名义陆续向银行贷款,贷款直接打入医药公司账户,再由法人代表曾某安个人将贷款资金打入袁善寿账户。曾某安因资金周转问题,袁善寿将银行刚贷出的60万元作为个人资金借给他周转,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以月利率2%计息,每月月初结算利息。截至2016年3月,袁善寿从曾某安处先后获取利息28.74万元。
“我想着自己也用不完这个钱,借给他还可以获得一些利息,而且他在信丰县从事药品销售工作,我们平时关系也不错。为了更方便,所以也就答应了。”
按照同样的方法,袁善寿先后向另两家医院法人代表违规放贷获利16.65万元。
最终,袁善寿因在担任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与管理对象长期发生民间借贷活动,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9月,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所得,同时,县卫健委(原县卫生局)对其进行政务撤职处理。县卫健委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明显漏洞和不足,县纪委监委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加强干部管理。
“现在想想千不该、万不该,为了这点利息,被钱迷昏了头脑,与自己的服务管理对象进行资金借贷,给单位‘抹了黑’,自己挨处分也是应该的,我服从组织处理。”面对自己的处分决定时,袁善寿悔不当初。
君子爱财,生财有“道”,应该走正道,而不是歪门邪道,一旦走错了路,触犯了党纪国法,必将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