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精细化初核,在海量数据中捕捉关键点,让我们在突破具有反侦查能力的审查调查对象时事半功倍。”不久前,在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办案交流会上,第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李桦分享了一起索贿案的办案经验。
去年3月,在一起案件的审查谈话中,第四审查调查室获得一条问题线索:被谈话人反映市公安局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民警张某某在办理其参与赌博案件时,存在索贿行为。
这条线索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综合分析后,常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张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启动初核。
由于张某某长期从事办案工作,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核查组决定力争在不接触张某某的情况下进行精细化初核。
首先,核查组从现有的线索入手,调取举报人当时参与赌博的案卷,确认案件主办人正是张某某。举报人表示,其因参与赌博被抓获后,主办人张某某在谈话间隙,示意可以通过降低人均赌资的方式来免予处罚,要求举报人“意思意思”。后参与赌博的4人凑齐6万元现金,送到张某某指定地点。核查组调取银行记录显示,张某某当天确有5.5万元的存现。但该案其他参与赌博人员并未目睹交易过程,导致这条线索在证据链上仍有瑕疵。
核查组随即进行系统研判,认为张某某在办理案件时,所涉办案对象具有随机性,以他的反侦查意识,应有大部分会通过现金方式受贿,但不排除有通过转账方式受贿的可能。核查组报请批准后,对张某某的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查询,显示与他有经济往来且交易次数少的名单达500多人,时间跨度长、人物关联性小,这些都给甄别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核查组接连几天在公安机关案件信息平台摸排、筛查,最终发现名单中有1人因赌博问题被张某某处理后,向张某某的银行账户中转入1.5万元。此外,张某某辖区内一家教育培训中心,每个月会有一笔费用转到张某某岳母的银行账户中。在已掌握部分关键证据的条件下,常熟市纪委监委对张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你有一张银行卡经常存入现金,且存储时间都是早上7点或晚上11点多,这个时间正好是你值班时的上下班时间,这是怎么回事?”审查调查人员问道。
“可能有过这种事情,有一次是有人破坏公物,给了我一两千元现金……”张某某断断续续说了十几次类似情况,但对具体时间、案件、人名和交易金额,仍以“时间太长我记不得”等借口搪塞,并强调都是对方主动给钱且金额不大。
“鉴于口供不具体,索贿对象不明确,直接取证有一定难度,我们只有根据细节来筛选案件信息,逐步缩小范围。”审查调查组对案件取证工作再次进行分析,起底3万多条接处警记录,查找出与张某某交代的情况高度相似的十起案件,在找到当事人调查取证、谈话核实后,取得了关键证人证言、书证及再生证据等,形成了清晰的证据链闭环,张某某索贿30余万元的问题被一一印证。
最终,张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常熟市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