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看过村组干部当选的公示,现在连处分也公示了,这下村组干部可不敢打坏主意了。”近日,在江西省井冈山市葛田乡古田村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了一份村组干部骗取征地补偿资金违纪案情通报,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热议。
如何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放大纪律处分的执行效果,促进村组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试点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对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的实施办法》,明确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34588”内容。即针对受处分的村党支部干部、村委员会干部、村小组干部“三类对象”,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张贴公告、下发通报和其他形式“四种形式”,限时“五个工作日”,选择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八类案件”,公示公开受处分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处分类别、违纪违法基本事实、对错误的认识、对所受处分的态度等“八项内容”。
为避免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落实不力、成为“摆设”,该市纪委监委健全机制、固化流程,明确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有效规范公示公开流程,特别是在公示公开过程中,注重收集群众及受处分公示人员的意见和看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示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虽然当时我面子上挂不住,但回头想想,也是督促我规规矩矩做事。今后我一定会改正,也希望大家以我这个前车之鉴为警醒,不要误踩红线。”之前茅坪镇村干部陈某因为处分被公开颇有怨言,后来在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积极疏导下,陈某渐渐转变态度,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以身说纪。
“推行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强化了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作用,提升了执纪处分的综合效果,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也让干部群众体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今年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张贴公告公示8次、下发通报公示2次、其他形式公示1次。在采取警示教育的方式开展的公示公开活动中,有6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达到了公示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