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梁处环境管理所负责人落实桥梁巡查监督工作存在疏忽,未及时发现桥墩偏位等病害,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经研究,决定给予环境管理所原所长涂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22日,湖北省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通报了近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执法委纪检监察组查处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
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武汉市纪委监委印发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积极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该市将驻在单位及其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全部纳入监督对象,紧盯监督单位在日常业务中是否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加重基层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促进依法高效行政。
日前,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入9个区民政局、残联和相关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庸懒散慢乱浮“六项治理”专题调研。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业务工作,面对面听取基层对市民政局和市残联机关相关工作意见,共梳理出市民政局机关7类33个问题清单、市残联机关10类30个问题清单,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个。
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和风险点,武汉市各派驻(出)机构积极探索本单位本系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效路径。“在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过程中,针对普遍反映的定性量纪标准缺乏、尺度不一的问题,我们结合实践,制定了《关于查处城建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定性量纪实施导则》。”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导则》从违纪主体界定、违纪主观把握、违纪客体甄别、违纪客观认定等方面提出探索性指导意见,同时将相关人员违纪事实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等纳入考虑范围,确保处置不枉不纵,准确得当。
今年以来,全市派驻(出)机构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个,处理3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结合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建章立制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