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申报并核准化解债务51.3万元,通过进一步清查核实核销空账、呆账,向帮扶单位申请帮扶资金,实现村集体债务全部清零。”近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国光村党支部书记张三姣向该区纪检监察干部介绍债务化解情况。
武汉市纪委监委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督办整改为契机,把脱贫村债务化解工作纳入政治监督范围,制定印发相关整改和监督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督导、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以强有力措施督促推动脱贫村债务化解,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为摸清底数靶向施治,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区委区政府、街道(乡镇)和村委会,对全市脱贫村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认定,并按照“一村一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债务化解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经摸排认定,全市共有217个脱贫村,债务总计7013.02万元。
聚焦重点点位,武汉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该市纪委监委联合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蔡甸区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通过会议座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蔡甸区脱贫村债务化解工作开展重点督导。同时,蔡甸区纪委监委以脱贫村债务化解为突破口,组建3个督导组,对该区46个脱贫村债务化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推进会、谈话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发现未在党组会上研究债务化解方案、未及时出台债务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等问题25个,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督办函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在该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全市脱贫村村级债务化解指导办法》,对各区债务化解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并将脱贫村债务化解工作纳入对各区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
为确保脱贫村债务化解真实见效,武汉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监督,对14个街道(乡镇)共计104个脱贫村债务化解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资料不齐全、债务清偿程序不到位等问题41个,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截至目前,全市217个有债务的脱贫村已有185个村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累计化债金额5851.85万元,94个10万元以下债务脱贫村实现债务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