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于2022年11月出台《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有力抓手。
1.提炼经验完善制度,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有力抓手
“回首细思,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行,严重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情怀,严重违背职业道德,使自己在违纪违法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难以自拔……”黑龙江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忠厚在其忏悔录中写道。
今年年初,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从2022年查处的案件中,梳理筛选出10份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的忏悔材料,结集编印成《省管干部忏悔录》(第四辑),在省管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充分发挥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促治促教作用,是提高反腐败治理效能的实践需要。近年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工作中践行“全周期管理”理念,持续探索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的方法路径,在实践中推行了“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编印忏悔录和“每季一案”阅读材料、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等做法,取得良好效果。
“但也要看到,实践中,在精准把握和做实‘后半篇文章’上还一定程度存在力量统合不够、职能作用不明、跟踪问效乏力等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适应实践需要,有必要从制度层面对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进行规范。为此,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把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和加强探索创新结合起来,形成《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并将其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
《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对典型案件的范围、目标任务以及工作原则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明确。“本办法所称的‘典型案件’是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适用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件,以及适用第二种、第三种形态处理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较大影响的案件。”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道。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应当坚持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等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链条长,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发力、统筹合力、精准施力,推动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个环节衔接贯通,整体工作形成有效闭环,才能确保持续深化落实。”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据此,《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对强化工作保障进行规定,把工作要求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室地”“室组”联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应当立足自身职责,与案件承办部门、监督检查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力量协同、成果共用,共同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走深走实。
为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一体规范,考虑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特殊性,明确其参照执行。
2.有效发挥“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功用,透过典型案件剖析案发单位深层次问题
加强案件剖析,是提高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成效的基础。《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紧密结合实际,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将审查调查与政治生态分析、查找制度漏洞等一体推进,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认真落实“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分析发案单位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对“三书三报告一建议”的主要内容逐一进行了规范。其中,“三书”是指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案件承办部门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被审查调查人深刻反省、真诚认错悔过,引导其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撰写的“忏悔检讨自书”“发案单位政治生态自书”以及“检举揭发自书或廉政家书”;“三报告”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全面客观总结审查调查工作,起草的“工作总结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突出问题专项报告”;“一建议”是指纪检监察建议,包括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三类。
“近年来,省司法厅接连发生腐败案件,牵扯到很多干部,涉及人员多、范围广,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是司法系统队伍庞大、建设管理滞后、改革不深入不彻底等诸多因素造成政治生态环境不佳……”这是黑龙江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接受审查调查后,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写下的《关于对省司法厅政治生态突出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中的一段,属于“三书”中的“发案单位政治生态自书”。根据《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要求,这类材料的内容包括所任职地区或者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木”和“森林”情况,重点是见人见事点问题以及提出相关建议等。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查处赵忠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相关监督检查室深刻剖析医疗卫健系统腐败特点规律,认真撰写了《全省医疗卫健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挖出“一些公立医院公益性不足,营利性明显,科室奖金、个人绩效与‘创收’挂钩,是造成乱收费、大处方、过度检查等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和病灶,同时也助长了逐利的行业文化和风气。特别是有的院长、科室主任‘带头’贪腐,上行下效,随波逐流……”等问题,为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打下基础,提供了“靶点”。
“考虑到‘三书’‘三报告’是全面了解案件、总结发案规律、提出建议、做好警示教育的基础材料,为切实加强对下工作指导,我们还研究制定了‘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等相关文书材料起草报批流转工作指引。”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工作指引作为《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的附件,明确了相关材料必须具备的要素以及报批流转有关要求,有助于推动“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更好落实。
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挖掘违纪违法案件发案规律,透过典型案例系统梳理分析行业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充分发挥“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功能,推动正本清源、除弊纠偏。
3.推动案发单位和行业领域抓实整改,不断释放治理效能
深入剖析问题是为了更好整改问题,以案促改促治促教的最终成果要体现在提高治理效能上。推动案发领域、行业、单位的整改治理,是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题中应有之义。
日前,一场为期3个月的选人用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启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好”“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坚持事业为上不够”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系统内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分析、专项检查、反馈整改、规范提升。
此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深入挖掘近年来查处的省司法厅前后两任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赵金成,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宋成杰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的选人用人存在送礼行贿的共性问题,向省司法厅党委提出了《关于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净化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建议》。
“我们对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设6个整改专组,对4个方面15项建议逐一分解,制定了4方面24项整改措施的推进台账。”黑龙江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说。
为强化选人用人制度约束,近期,黑龙江省司法厅陆续制定出台了《省司法厅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省司法厅机关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工作方案》《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储备培养和使用工作规划(2022-2026年)》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堵塞选人用人漏洞。
“为切实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实现‘当下改’和‘长久立’的有机统一,《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对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发案单位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提高治理效能等进行了规范。”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督促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整章建制等方式,着力构建从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到督促整改的监督闭环。
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是放大监督功效、推动整改治理的有力举措。《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明确,监督检查部门应当督促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梳理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和围绕典型案件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压实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域整改责任。
针对典型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还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集中资源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并结合监督工作实际,督促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查找短板漏洞,及时充实调整完善,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剖析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表象成因,形成《全省涉粮案件违纪违法问题分析报告》。针对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该省纪委监委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粮食存储安全、财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制度1707项。该省粮储局党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9个方面问题,制定40项整改推进措施,出台和完善《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如今,体系化管粮、制度化管粮、专业化管粮、标准化管粮、数字化管粮的“五化”管粮措施正在黑土地上释放治理效能。
聚焦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该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与该社党委建立了情况通报、交换意见、定期会商、决定违纪党员处分“四项协调机制”,推动研究制定《中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为推动农信系统政治生态好转注入监督动能。
在《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指引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查办案件伊始,就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进行谋划,从查处个案统观全局,在改上见真章、在治上聚合力、在教上显成效。
“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要取得实际成效,必须坚持因案而异、一案一策。接下来,我们将在工作中狠抓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质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声音
制定运用《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是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的具体举措,是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实践需要。我们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打通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实现惩治腐败工作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以“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为重点,从制度层面推动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促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我们将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 佟辉
惩治腐败要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对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进行了有益的制度探索。该工作办法设计严谨,措施具体可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实践中,要加强制度实施情况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制度执行到位,切实发挥制度规范保障作用。
——黑龙江省监委特约监察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地方法治与政策研究部主任 李丽英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努力做到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不断增强办案质效。但在工作实践中,围绕“改什么”“怎么改”还存在认识不一致、内容不明晰等问题,不利于更好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工作指引,实现了有章可循,很必要很实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典型案件,将以案促改促治促教工作与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审查调查与政治生态分析、查找制度漏洞等一体推进,落实好“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更细更实,努力取得更大成效。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清源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