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武汉经开区审计局在对区水务局开展“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局干部徐某某疑似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根据“纪审联动”工作机制向该区纪检监察工委移交问题线索。该区纪检监察工委随即成立调查组,与审计人员共同分析研判财务数据,最终,查实徐某某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有关问题。
按照“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成果互享”原则,湖北省纪委监委持续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与省审计厅先后出台移送问题线索、推进贯通协同等方面制度规范,建立监督力量统筹、线索移送、线索办理、整改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推动“两项监督”在资源、力量、手段和平台等方面实现贯通协同。
湖北省建立了纪委监委有关内设部门、派驻审计机关纪检监察组、审计机关有关内设部门三方互动互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审计机关年初制定计划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将纪检监察机关关注的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审计范围;开展审计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对一些限于权限无法查清违纪违法问题的,商请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凝聚监督合力。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将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和重要案源,深入开展核查,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导各级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与审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结果通报、整改协作等工作制度。孝感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审计局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关于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意见》,对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接受—研判—分流—处置—反馈”运行流程。黄冈市纪委监委建立“两项监督”会商协调、过程合作、线索移送、成果互用等制度,强化村级重大决策、资产资源处置、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构建双向协作的长效化基层监督模式。
“联合审计机关开展监督的‘纪审联动’模式在湖北不少地方已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开展专项整治时,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优势,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黄冈市纪委监委在推进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县纪委监委会同审计等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进驻开发区和关联国有投融资平台共同开展监督,发现融资担保、土地征收出让、招投标管理等方面问题130余个,并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严肃处理。
此外,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运用审计监督成果,提升治理效能。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束后,将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问题提供至纪检监察机关,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系统施治;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将审计结果作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总体评价的重要参考,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各类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充分予以运用。
“我们将联合审计机关进一步完善问题发现、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制度机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更好将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