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我们要下大气力将专项整治抓深抓实抓到位,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近日,长春市纪委监委建立联合监督专班,由第二监督检查室统筹调度,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工协作,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上下联动、同步落实专项监督任务,截至目前,发现各类问题1103个,推动立行立改900余个,已立案17人,留置9人。
这次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与长春市纪委监委强化制度机制保障、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做实协同联动监督密不可分。去年以来,针对派驻机构力量薄弱、统筹衔接不到位等问题,长春市纪委监委经过充分调研,制定《关于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十条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和促进监督力量整合,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措施》规定,加强对派驻监督工作指导,探索建立专班化运行、清单化管理、制度化保障三项机制。专班化运行打破部门和地区限制,由专班统一调度监督力量,统筹人员使用,有效推进监督工作,推动案件快办快查快结。通过集中监督前培训、复杂线索研判、联合查办案件、案情研讨等方式强化业务训练,以干代训、以老带新,不断提高监督能力。清单化管理通过探索建立监督任务清单、线索排查处置清单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派驻监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化运行通过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跟班学习等制度,为派驻机构工作和专班运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实践中,我们以监督检查室为牵头部门组建联合监督专班,根据工作分工,与对应的审查调查室、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共用、监督任务同步推进、监督力量集中调度,指导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有关系统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监督专班排查出的案件线索,在案件监督管理室的指导下,由片区协作办案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协助纪检监察组办案,进行联合审查调查。”
“十条措施有助于促进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为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我们将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定位,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合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更好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长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