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书记,不仅没有起好头、带好路,反而侵占集体资金,收受老板贿赂,一步步堕落腐化,把自己送上犯罪的道路。”这是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新合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高飞在被留置期间写下的忏悔之言。经查,高飞涉嫌职务侵占、贪污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涉案金额共计570余万元。11月7日,栖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这是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织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网,坚决守好村民“钱袋子”。
摸清底数方能心中有数。南京市共有104个镇(街道、场区)、1269个村(社区),其中涉农的共有58个镇(街道、场区)、663个村(社区)。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将涉农地区集体资产和土地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对城市社区集体“三资”对账摸底、监督管理,进一步消除资产监管的“盲区”和“死角”。
为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有效治理,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系统梳理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围绕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财务会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苏智农经”平台使用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据了解,该市以清查问题合同、清核集体资产等为抓手,累计发现问题2025条,已完成整改1933条。
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专责,实施动态管理,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逐一对账销号。针对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重点查处私设“小金库”、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侵吞、挪用、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针对违规管理集体资产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职权截留、私分集体资产等行为;针对违规出租集体资源,严肃查处集体资源和工程项目“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问题。同时,严查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290件354人,立案293人、留置14人。
为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南京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苏智农经”等信息化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务全面、全程公开,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将账本“晒”在阳光下。该市深化运用“室组地”“纪巡审”联动监督机制,梳理12345热线平台有关投诉线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比对、预警,严肃查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江北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根据巡察机构反馈问题,围绕集体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小型工程等8个方面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累计推动整改不规范合同224份,追缴租金196万余元,立案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江宁区纪委监委与信访、审计及巡察机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累计收到问题线索120余件,并探索运用区、街道两级片区协作办案模式,立案查处25人。
今年4月,溧水区一名基层干部因擅自挪用其代管的农村集体资金逾千万元,被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9月,溧水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8个月。
为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溧水区纪委监委深入“解剖麻雀”,发现该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资金监管有盲区”“产权交易应进未进平台”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推动开展全覆盖穿透式整治排查和清产核资,绘制存量资产资源“坐落图”,逐一标明地理位置、周边资源、面积等信息;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区级职能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同时,他们还推动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实现流程标准化、制度规范化、过程公开化。“通过推动完善监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产权有序流动,不给违规交易留空间,确保群众明白。”溧水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办案件与推动改革、堵塞漏洞相结合,督促职能部门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抓好整改,推动修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折旧、资产摊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15个,总结形成“科学指导租赁、促进资产保值”等为民办实事案例19个,逐步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