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昌乐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核查高标准农田项目有机肥的发放情况。
昌乐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乔官镇夏家庄子、赵家淳于等村存在克扣有机肥等问题。经查,夏家庄子等村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降低发放标准,未按照每亩250公斤的标准免费发放到村民手里,共计克扣有机肥料35240公斤,并伪造发放到位的明细材料。夏家庄子、赵家淳于等4个村在发放有机肥料时还以每袋5元的标准,违规收取村民费用,共计62629元。
最终,夏家庄子、赵家淳于等村相关负责人因克扣有机肥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镇(街、区)逐村逐户排查,确保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克扣的有机肥已全部发放到位,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给村民。
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剖析农业农村局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督导检查、资金管理、项目验收、运行管护指导等方面出现的监管漏洞、制度缺陷,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聚焦上级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下发工作提示,杜绝出现违规收取群众费用、擅自改变标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乔官镇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