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污水管漏点堵上后,河里臭味渐渐消失了,河水也变得清澈了,我们都喜欢来这里散步。”3月13日,面对再次前来监督检查的山东省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梁山县杨营镇大侯村村民高兴地说,曾经困扰村民的河道污染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年来,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严肃查处政务服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寸步不让,以忠实履职尽责推动纠“四风”、树新风。2022年9月,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严肃追责问责,守护黄河生态环境
“梁山县杨营镇大侯村村北河道污染严重,村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2021年底,党风政风监督室收到一条反映河道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线索。
“杨营镇地处黄河南岸,是黄河下游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我们务必将该问题核查清楚、处置到位,督促责任单位尽快整改。”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抽调人员联合梁山县纪委监委开展核查。
核查组经过现场核查并走访相关部门发现,杨营镇大侯村村北河道内水体被严重污染,发黑发臭,主要原因是河道周边污水管网泄漏。
除了群众反映的问题,核查组在马营镇梁五路沟渠也发现了大量污水。令核查组不解的是,2021年7月,梁山县政府已责成县经济开发区对污水管泄漏点进行修复,为什么到2021年底还未整改到位?
核查组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梁山县经济开发区、杨营镇、马营镇相关责任人不担当、不作为,对长期存在的污水泄漏、黑臭水体问题视而不见,致使河流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也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督促属地整改不力。2022年2月,直接责任人高某某、周某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诫勉处理。
在查处相关责任人的同时,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梁山县纪委监委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管网进行修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流污染问题终于得到解决。紧接着,该室又指导梁山县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同类问题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我们应该从污水泄漏污染河道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扛起专项监督的政治责任。”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冯跃辉介绍说,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济宁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将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编制成工作台账,分别形成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两张责任清单,并对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察访,截至目前,共查处典型问题507起5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0人。
探索提级监督,增强“三资”监管质效
2021年12月,汶上县白石镇小楼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孟某某因侵占小楼村孟庄自然村村集体资金被判刑,引起了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重视。2011年至2017年,孟庄村收到村集体土地租金、河道水面租金、企业占地费等共计470多万元,孟某某私自保管该钱款,用于支付修路工程款、吃喝费用、外出旅游等,其中个人侵占11.18万元。
“村干部长期坐收坐支大额资金,说明镇街经管站对村(组)财务监督管理不够,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为切实管好基层群众的“钱袋子”,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积极探索“三资”提级监督工作。
哪些村(社区)应该纳入提级监督范围,提级监督应该着重监督哪些方面的内容,如何才能有效开展提级监督?带着这些问题,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成立调研组深入村(社区)开展调研。调研发现,村干部侵占“三资”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虽然乡镇纪委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但整治效果不理想。调研组还走访了对“三资”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市县乡三级职能部门,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在实地走访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议在全市选取97个村(社区)作为提级监督对象,由县(市、区)纪委监委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索处置、以案促改等方式,开展提级监督。与此同时,该室还推动研发了“三资”提级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对全市“三资”进行数据汇总、问题整理和情况分析,以信息化助推提级监督精准化、高效化。
在提级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党风政风监督室一方面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时查处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推动市、县农业农村局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不合规合同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加强村务公开。截至目前,全市“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共查处违纪违法问题49个,处理68人,清理不合规合同3600份,补签(或依法废止)经济合同2906份,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2040.6万元,全市4048个行政村中已有2834个采取信息化手段公布村级财务及重大事项。
紧盯重要节点,坚持不懈纠“四风”
每逢节假日,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们最忙碌,紧盯节点纠“四风”是他们的工作常态。
2022年6月2日,正值端午佳节前夕,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又一次组织人员奔赴全市各重点场所开展察访。
当天下午临近下班时间,察访组发现市统计局4名工作人员共同乘坐同一辆私家车驶入某企业院内。“他们极有可能是来‘吃老板’的。”该室后来查实,市统计局副科级干部邓某某,带领本部门工作人员蔡某、吴某某、张某到企业接受宴请,并收受礼金。最终,邓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每逢重要节点,我们都会在全市组织察访‘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查处极少数,震慑教育大多数。”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张志光介绍说。
针对“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除了组织人员在各重点场所察访,还通过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调取公车运行平台数据,与税务部门联合抽查机关事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况等方式,准确甄别发现问题线索;同时,从明确线索处置流程、分办原则等方面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及时查处。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