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为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漳平市拱桥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干部张启荣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张启荣利用负责扶贫专项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扶贫资金合计118.4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和偿还债务。2020年1月13日,张启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超墘村违规向贫困户收取征地补偿费等问题。2017年,超墘村作为鸿尾乡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地,协助乡政府开展易地搬迁工作。村党支部书记郑贻团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向大罕村迁入的贫困户收取建房管理费8.7万元和征地补偿费23.75万元,作为村财收入。2019年10月9日,郑贻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如数退还贫困户。
3.三明市清流县沙芜乡上坪村党支部书记黄平水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2016年,黄平水明知本人不符合申报条件,仍通过提交虚假房屋照片的方式,违规申报领取造福工程补助款1.2万元。2019年7月17日,黄平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