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督促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我委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日前,三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就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落实的监督情况向我作了汇报。
2020年,三亚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发现,市公安局海棠湾分局某派出所所长方某收受某涉恶团伙财物,故意包庇其盗采砂土行为,方某还伙同派出所协警倒卖砂土并从中获利,甚至长期放纵他人在辖区开设赌场,非法收受“保护费”。市公安局海棠湾分局等单位的13名党员干部集体涉案,社会影响恶劣。
针对这一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公安执法领域廉洁风险,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结后,及时向市公安局党委发出《关于进行公安执法领域整改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存在的廉洁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针对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建议。
这份给市公安局党委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是2020年12月发出的,当时我还未担任三亚市纪委书记。但在我看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盯住不放、跟踪督办,才能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所以到任后,我就要求及时跟踪这份建议书的落实情况,督促抓好执行,防止“一发了之”。
纪律检查建议开出“药方”,真正让“药方”发挥作用关键在压实主体责任。由此,我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首先要抓牢市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担起整改责任。根据我们的建议,市公安局党委立行立改,从领导班子、重要岗位、一般岗位3个层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如针对辖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廉政风险点,市公安局党委完善民警现场执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加强对“黄、赌、毒”重复警情分析研判,定期安排不同辖区的民警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突击检查和打击行动,着力确保执法客观公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强化纪律检查建议执行效能,我们采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方式,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形成“室组联动”的监督合力。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和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市公安局党委落实整改事项的日常监督,如针对建议书中指出的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开展排查的要求,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开展个别谈话、核实整改措施等方式,对市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开展廉政谈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同时,该组还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时帮助党员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有效整改问题。
对市公安局党委反馈的整改情况,我们还坚持不简单地收报告、听汇报,而是要求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根据纪律检查建议逐条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其在整改过程中“走过场”、搞“文件整改”,确保纪律检查建议不打折扣、落地见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督办,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标本兼治效果初步显现,市公安局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该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执勤操作规程和“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使规范“固化于制”,用制度挤压权力的寻租空间。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风险防控闭环管理“三道防线”建设,强化对民警“八小时外”活动和辅警队伍的监督。同时,组织民警、辅警观看《伸手必被捉》《破坏营商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参观“以案释纪法 自警守廉洁”警示教育巡展,督促他们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者:陈祥军 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