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纪委监委分别通报4起“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典型案例。通报案例中,有的接受宴请时饮用高档酒,有的私下交往收受高档酒,有的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用于走访送礼和食堂接待……饮用、收受高档酒,表面看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背后往往隐藏腐败问题。对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正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以高档酒水开路,为的是更大的利益。双方在推杯换盏、“礼尚往来”中勾兑利益,结果是,公权力被滥用,利益进入私人口袋。沈阳、鞍山此次通报的对象多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风腐交织、风腐一体特征显著。
我们党一贯要求党员干部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动辄用高档酒迎来送往、不惜公款购买高档酒水,不仅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相背离,还违反了党的纪律要求。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必须持之以恒、露头就打,严刹舌尖上的歪风。
从通报看,被“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吹倒的多是掌握一定权力或身处关键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其中不乏“一把手”的身影,“风”随权聚、贿随权集特征明显。这些干部掌握或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权力,是别有用心者的重点“围猎”目标。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严查酒杯背后的腐败问题,尤需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紧盯“关键少数”,精准发力、靶向施治。
警惕风腐一体,坚持风腐同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细化实化“风腐”一体纠治的思路、方法,在实际案例中加深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的理解和把握,沿着高档酒水等不正之风的尾巴深挖,循着酒桌、饭局揭示的人际关系网细查,揪出潜藏其中的腐败问题,让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无所遁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