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山西清徐违规使用资金,维修政府办公楼楼顶、建设广场景观小品,引发社会关注。
“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共同特点是,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清徐县投资5.9亿元建设县城水系生态治理及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城市广场建设了多处景观小品,包括一座银色莲花雕塑、一座景观石、一处地雕、多棵仿真椰子树,实际形成支出1305万元。群众不买账、干部有意见,既浪费了资源,也损害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威信。
我们党历来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并明确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持续从严的背后,彰显了我们党坚决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决心和态度。
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试图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实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无论是“形象工程”,还是“面子工程”,归根结底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出了偏差,在谋划工作上,不是出于地方发展需要和群众意愿需求,而是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不顾当地实际,拍脑袋决策。像清徐县这般,耗费巨资美化城市广场,给老百姓带来的不是面子,而是反感,一些群众调侃“千棵假椰树,不如一壶老陈醋。”
干事创业要科学谋划,不能随心所欲,好大喜功。一些领导干部谋划工作“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在意”,感觉把资金和精力用在教育、医疗、生态整治等方面,周期长、见效慢,不如上大项目大工程,“显绩”来得快。这样的出发点就偏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导致行动走偏、权力滥用。近几年通报的案例表明,清徐县存在的问题并非个例。甘肃榆中原来是国家级贫困县,脱贫不久就耗资9.5亿元修建了市民公园,看上去宏伟壮观,却一直没有对外开放,原因是修建时并没有做好规划,不知该如何使用。“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损害党群关系和党的形象,危害党的执政基础,贻害无穷,不容小觑。
实践证明,“形象工程”坏形象,自大忘民失里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明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摒弃私心,排除杂念。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以案件查办为引领,形成长期震慑,让领导干部在决策用权时心存敬畏,对自己的岗位负责任,对历史和人民负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