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款列支通常只有几百元,怎么这一笔7万多元?”不久前,江苏省涟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使用开展专项监督。在对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的线上检查中,一个细节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结合线下查阅对应账册,工作人员发现一张“张罗村欠杨某芹土地补偿款76896元”的欠条,而在所附的入账审批表中,农经审核人签字和分管领导签字的笔迹相似。这其中可能存在问题,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为进一步弄清楚事实,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查阅杨某芹家土地被征用的相关合同资料,另一路找到当时的村“两委”成员、村民了解情况。然而,村里的人虽然都证实杨某芹家的土地被征用,但征用后如何补偿并不知情。随着调查的深入,工作人员发现杨某芹是张罗村党总支书记张成年的妻子。
紧接着,调查人员找到张成年了解情况。“这是村里欠我家的土地补偿款。”张成年理直气壮地说,“2015年,我家承包的地被征收了,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还剩余12年,每亩800元,一共应补偿76896元。”
“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这是市场价,村里也开过会的。”张成年继续辩解,边说边拿出了会议记录本,其中有十几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签字。
然而调查人员梳理资料发现,2002年7月,张罗村村委会将老村部门前的土地同时发包给张成年、嵇某桂、罗某南三户,并签订了20年协议,合同期内遇到补偿情形,最高不得超过每亩136元。然而这块土地被开发商征用后,嵇某桂、罗某南两户如期如约拿到补偿款。张成年却迟迟没拿,直到2015年才以每亩800元拿到补偿款。
至于张成年所说的会议,经调查,是张成年在2015年召集大家临时讨论了土地补偿问题,但并没有谈及细节。对于土地被征用的事实大家是认可的,加上张成年的村支书身份,大家也就签了字。
在环环相扣的证据面前,张成年终于承认了自己一手策划的骗补案。原来,张成年想拖几年时间多补点钱,为了“名正言顺”,他不但自作聪明打了欠条,还以村支书的身份,召开了会议讨论。“我组织大家开了个会,因为碍于情面,会上没有人提出疑问,后来又以环境整治款名义在村账上支出来,并让妻子领回。没想到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最终,张成年利用管理村级财务的职务便利,以列支环境整治款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并存在滥用职权行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也一并退缴。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责任倒查,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