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剑阁县人民医院出院结算处收费员赵明龙利用财务管理漏洞侵占医院资金共计120笔76.35万元。”近日,四川省剑阁县监委将赵明龙涉嫌职务犯罪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的查处源自于剑阁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卫健等五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有人向我们反映赵明龙利用医院收费系统的漏洞侵占公款,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2021年4月12日,经剑阁县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决定对赵明龙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谈话最初,对于侵占公款的方式,赵明龙语焉不详:“就是一次操作失误,本来我应该在电脑上点击‘现金结算’的,结果点成了‘医院担保’。”
“什么是‘医院担保’?和‘现金结算’有什么区别?”调查人员问道。
“‘医院担保’相当于是医院给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群体‘垫付’医疗费用。”赵明龙解释道。
“他到底是用什么手法套取公款的,这一点必须要弄清楚。”研判后,调查人员前往县人民医院,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使用的收费结算系统的操作流程做了详细了解。
原来,每个出院结算的病人缴费后,收费员要在医院的收费系统里点击“现金结算”或是“医院担保”。当天下午,医院出纳则会根据电脑统计的现金数量向收费员收取。
“2019年初,我给出纳交账后,发现实际收取的比系统中统计的金额多出了几百块钱,经过核对才发现,某个出院患者以现金形式缴费时,我点击成了医院担保。医院‘垫付’了钱,抹平了账面,所以病人缴纳的现金就留在了我手里。”
在多次的调查后,调查人员最终掌握了赵明龙套取公款的手法:在系统中查询全自费缴费患者记录后,将患者的现金结算缴费记录作废,再更改为“医院担保”重新结算,然后将患者缴纳的现金截留下来据为己有。
但在一次套取现金的过程中,赵明龙删除了患者的缴费记录,却忘记以“医院担保”的名义再次结算,系统便显示该患者“未缴费”,医院在向患者追缴的过程中,赵明龙套取公款的事便暴露了。
目前,赵明龙已被移送司法。针对暴露出的财务管理漏洞,县纪委监委已督促剑阁县人民医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