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维超曾经是年轻干部中肯干事、能干事的代表,因为没有把握好政商交往的尺度,导致‘亲’‘清’不分,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自毁大好前程,真是令人惋惜!”“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明来暗往’,势必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淖而无法自拔。”日前,在江苏省涟水县新任领导干部专题纪法党课上,由淮安市监委指定涟水县监委管辖的80后干部沈维超违纪违法案例,引发了在座党员干部的热烈讨论。
2021年9月4日,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沈维超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77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对沈维超的调查,源于其“老朋友”王某的一条问题线索。
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某交待,在2020年春节前夕,他曾给沈维超送去20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
经调查核实后,涟水县监委对沈维超立案调查并报请采取留置措施。
“自认为大家关系好,都是老朋友,只要他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沈维超回忆道。
留置第二天,沈维超便和盘托出收受王某20万元贿赂的事实。然而,对于工作人员在外围取证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沈维超则一概避而不谈,致使案件调查陷入了瓶颈。
“沈维超性格好、肯帮忙、善交际,因工作关系,身边像王某这样的‘朋友’肯定不少,沈维超的‘朋友圈’会是我们打开调查局面的一个突破口。”县监委委员王劼在案件碰头会上提议道。
果不其然,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查,“挖掘”出包括王某在内的与沈维超日常交往密切的一众“好友”。同时,通过比对沈维超银行流水记录,工作人员还发现这帮“好友”中有不少人都与其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大家要抓住留置前期的有利时机迅速突破,内外协调,打好配合,争取快速突破其心理防线!”经过前期对沈维超个人情况的综合研判,调查组迅速做出部署。
通过数据分析,办案人员很快便锁定与沈维超联系密切并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几名涉案人员,同时开展外围调查取证,逐步攻破沈维超的心理防线。
最终,沈维超放下思想包袱,陆续交代了收受“好友”张某某、考某某、袁某等6人共计57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涟水县纪委监委主任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加强防范利益冲突机制建设,在公共权力和私人利益之间搭建“防火墙”;同时,注重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积极与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健全信息、资源、成果共享机制,不断营造“亲”“清”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