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补助款虽然‘姗姗来迟’,但终于为我们讨回了公道……”3月16日,面对来村里进行监督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虎岗镇虎西村的赖老伯说。
2021年4月,永定区委第三巡察组入驻虎岗镇开展巡察“回头看”,接到群众举报称安装水表的民生项目有猫腻。
“巡察组同志,我要反映的这事挺闹心的,你们管不管?”
“管,我们巡察组来,就是要帮助解决你们闹心的事。”
“我是虎西村上屋组村民,2019年我们村里安装水表,同一个村不同片区居然还有收钱和不收钱的区别。听人说上级是有拨款的,每户包安装,请你们查明事实,退回我们购买水表的钱。”
巡察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马上进村入户,进行走访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查,2019年底,虎西村实施水质提升工程,该项目本来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而在一些组片实施过程中,却变成了村民自己买单。通过查阅该村水质提升工程出账材料,杨公堂组片共产生水表购买支出8325元,水表安装费6290元。
经查,2020年10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某根将8325元杨公堂片水表补助金,以现金形式交给原包片村干部赖某明,交代由他发放,而赖某明并未照办。
直至这次巡察“回头看”,村民向巡察组反映该问题,赖某明才将8325元补助金按每户每个40元发还给村民。赖某根还涉嫌截留杨公堂片水表安装补助金6290元。
“要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巡察重点,严肃查处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永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永定区纪委监委责成虎岗镇纪委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2022年1月,该镇纪委对赖某根、赖某明进行立案调查,督促赖某根将6290元水表安装补助金发放给村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通讯员 苏冠生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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