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密山渡村村民收到了全部的征地补偿款,兴高采烈地告诉前来回访的我们。
不久前,平乐县平乐镇纪委收到群众反映“灌平高速公路平乐段的征地补偿款只收到了一部分”的问题。
按规定,测量完地、签订完征迁补偿协议后,款项拨到镇财务,就可以发放给村民,为何有一些村民只拿到一部分钱?镇纪委书记分析研判后,安排调查组实地了解征地补偿款欠发、未发等问题。
我随同事来到平乐镇密山渡村,入户走访询问时得知其他几个征地户跟苏某明的情况一样,都只收到一部分的征地补偿款。“我一共有3块地,征地项目组来量过3次,但是目前我只收到了一笔7991.2元旱地的征地补偿款。”村民罗某凤给我们出示了转账信息。
到镇财务办公室和镇征地办查看征地补偿款发放表和征地测量表,却发现苏某明一共有三块地被测量了,但财务档案显示只给苏某明发放过一次金额为4826.9元的旱地补偿款。密山渡村有5位村民都是类似情况,和我们走访村民了解的情况对应上了。
事情原委很快水落石出。原来是没收到全部补偿款的村民均被征收了几块地,按规定每一块地都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应登记表的签字确认。有些村民因为登记表上未签字确认导致材料不齐全,而有些村民误以为只要交一次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领钱了。欠缺材料或材料不齐全导致征地补偿款迟迟到不了村民手中,而相关工作人员也未提前告知或提醒。
“其实,欠缺的身份证复印件完全可以由工作人员从第一份材料里面复印,但工作人员就只会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交材料过来。登记表欠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提醒村民来签字。”我们进一步调查发现,包村干部和分管领导都知晓这一情况,但没有向镇党委汇报情况,也没有帮助村民协调解决问题。
“典型的遇到问题不研究不解决,工作作风不实。”镇纪委立即约谈包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并向镇党委作了专题汇报。在镇纪委的督促下,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立即入户收集征地户的材料上报给镇征地办,征地补偿款很快全部发放完毕。
在镇纪委的推动下,全镇全面排查各村征地户是否还存在有材料不全、漏发迟发等情况,及时纠正征地补偿款未到账问题。并以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监督管理,已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通报2期,给予全镇通报批评6人,主动约谈8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服务效能大提升。
镇纪委把调查结果反馈给村民苏某明并作信访了结处理。这件事后,村民们对我们更信任了。现在访村入户,他们都愿意向我们反映问题,主动反映烦心事,监督工作开展得更有成效了。(广西桂林市平乐县纪委监委 莫振芳|| 责任编辑 方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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