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这两张报销的车票凭证,从宿迁去徐州调研学习,10:45到徐州,10:55就返回了,调研时间只有10分钟,但往返一共用了近10个小时,看起来不符合常理。”2022年4月,江苏省宿迁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某科研院所党委开展巡察时,两张往返宿迁至徐州的出租车发票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正常情况下,宿迁到徐州往返3个小时就够了,车票凭证显示路上用了近10个小时,我看这里面不正常,要找当事人核实一下。”很快,巡察组找到了当事人进行访谈。
“我和几名同事到徐州调研学习,这辆车把我们送到徐州后,就到徐州市区接单了,调研结束后,我们又联系司机回宿迁。”
“根据车票显示,你们在路途上往返时间将近10个小时,而在徐州调研学习时间只有10分钟,能解释一下吗?”
“调研肯定不止10分钟,下午4点多才结束,出租车司机给的发票,我也没仔细看,记不清了……”半小时过去了,当事人支支吾吾,就是说不清楚两张往返车票为什么只间隔了10分钟。
眼看谈话进入了死胡同,巡察组人员只能另找突破口。
“这辆车司机你们熟悉吗?当时现场付钱了吗?”
“当然付了。”
“谁付的钱?”
“是我,我用手机支付宝付的。”
“那请你把付款记录给我们看一下。”
当事人愣了一下,很不情愿地拿出手机,在巡察组人员的注视下,把支付宝付款记录调了出来。手机屏幕显示付款600元,但车票报销的金额却是901元。
在证据面前,当事人脸红了,说出了实情。出发前他和司机谈好价钱,要求把在徐州接单的费用也算到发票里,并把往返费用分开打印,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还是被巡察组识破。
巡察组将该问题移交给院纪委,并将发现的财务入账凭证附件不全、费用报销超标等5个即知即改问题一并反馈,要求迅速整改。很快,当事人退还了虚报的费用,并作出深刻检讨,院纪委给予了提醒谈话。该单位还对近三年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发现多起超标准报销费用,对此情况迅速开展专项清退,共退还费用6153元。(江苏省宿迁市委巡察办 陈霏霏 王文静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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