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为契机,按照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五化”联动理念,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持续加强案件质量保障和内控制度机制建设,打出提升案件质量“组合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严查实评
今年6月,一场自我检视、自查自纠、自我加压的“质效较真”行动拉开大幕——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5个月的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对2022年以来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重点和整改时限,通过强化问题梳理、反馈交流、剖析整改、巩固提升等具体举措,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闭环,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把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类纪检监察机构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实现了全覆盖。
该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对委机关自办案件,围绕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卷宗4个方面全面进行评查。对各市、地区纪委监委报批备案的案件,围绕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5个方面进行评查,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体检”。
“纪检监察工作做的是人的工作,关系到他人的政治前途命运,每一次监督、每一起案件都必须重质重效,容不得丝毫闪失差错,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监督执纪执法质效提升。”在黑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推进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巍就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执纪执法质效提出明确要求。
9月18日至27日,该省纪委监委组成2个评查组,深入牡丹江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黑河市4个市级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医科大学等3个纪检监察机构,对被司法机关退回补充调查、被处分人或者涉案人员提出申诉、追责问责以及不移送司法机关等4类重点案件开展实地评查,逐个单位形成书面评查报告,并面对面反馈评查意见。
“我们在评查中发现,程序手续、管理文书方面问题相对突出……”评查组成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彭涛表示。综合各轮次评查结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纪委常委会报告了评查梳理情况,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制发了《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参照省级层面,案件质量评查这一模式在黑龙江省逐级铺开。全省13个市(地)纪委监委在本地纪检监察系统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派驻机构案件结合案件审理“一案一提示”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评查。
“驻点评查”也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一个有效探索。为梳理分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情况,8月6日起,由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成员组成的2个调研评查组,用半个月时间,先后深入依兰县、肇东市等7个基层纪委监委,采取抽样调研与全面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评查单位2023年上半年办结的1000余件案件、2700余册卷宗进行现场阅卷评查。
“省里的审理业务骨干到我们基层‘驻点评查’,不仅传导了压力,更明晰了案件质量标准,是难得的面对面学习机会。”大庆市肇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丽表示。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案件质量评查369次,评查案件14035件,逐级通报案件质量问题427次,召开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交流会324次。
近日,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办案部门相关同志的案头上,一份份《案件质量问题清单》清晰明了,详细列明了相应案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提高、抓实整改的“错题本”。
据介绍,该省纪委监委对各地、各单位、各部门2022年以来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了30份案件质量问题清单,要求被评查单位、部门就清单指出的问题逐一检视剖析、分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真正发挥问题清单防错纠错、提示警示作用。
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规范
“许某某案中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不准确……彭某某案中证据存在瑕疵……”在黑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推进会议上,省纪委监委点名通报了2022年各市(地)纪委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督促做好案件质量问题整改工作。
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季一交流、半年一通报,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已经形成常态。
在该省纪委监委近日召开的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交流会上,案件审理室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委机关相关监督检查室及其联系市(地)纪委监委和相关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逐个指出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现场反馈解析。类似这样的反馈交流会,自今年6月以来,已经召开了7期。反馈范围覆盖省纪委监委机关办案部门、各市(地)纪委监委及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省管企业和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交流会采取“小班制”,该省纪委监委针对不同评查对象,分区域、全覆盖、面对面分别反馈交流,逐个案件严肃约谈被评查单位,督促各单位针对影响案件质量的“症结”问题、反复出现的顽固性问题、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分析案件质量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虽然叫‘反馈交流会’,实际上是‘通报+反馈+约谈+点评’的‘套餐’形式,不但真刀真枪地通报共性问题,说透个性问题,还对整改问题现场约谈、现场点评、现场督办。”佳木斯市监委委员王晓媛表示,“会议辣味十足,检视自身有的问题实在不应该发生,横向对比又看出了与兄弟单位的差距,令人‘红脸出汗’。”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是单纯地通报打分,更不是一评了之,目的在于通过评查发现“病症”、找出“病灶”、开出“药方”,从而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规范的目的,实现案件质量、办案能力整体提升。
针对案件质量问题特点、表现、成因,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问题清底、措施明确、责任到人。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制作调取主体身份材料一览表,编撰优秀案例汇编供所联系市(地)参考;审查调查部门修订办案工作手册,完善“标准化”取证模板,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案例讲解;各市(地)纪委监委结合评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
“案件质量评查既抓表象,又溯根源,通过问题反馈、案例复盘、督促整改等措施,以真查实改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促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纪检监察干部底线意识、责任意识、精品意识进一步强化。”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做深、做实、做细评查“后半篇文章”
9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印发《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和文书规范》,对18项工作流程和39种主要文书式样进行统一规范;
10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原则定位、评查范围、评查方法等进行统一规范;
……
这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取得的一系列制度性成果。
该省纪委监委注重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做深、做实、做细评查“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助推案件查办“质”与“效”稳步提高。
案件质量提升是一项系统集成工程,需要各部门综合发力。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特别是将专项整治的成果加以固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案件质量审理审核、内部监督、外部配合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完善内控机制、打造协作机制等实践探索,形成案件质量提升合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持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办部门相关同志列席案件审理室室务会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在互相监督中提升质效,在相互制约中体现配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同向发力、互促共建,该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强化日常督导,对线索处置、办案程序、措施使用等进行全线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认真研究评查内容、评分细则及相关依据,在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避免出错;综合部门积极配合评查工作,在涉案财物管理、检查调查类材料归档等环节严把程序关,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在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与此同时,为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指导力度,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建立了对市(地)纪委监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省管企业和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疑难问题对口解答机制和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对口联系机制,确定五常市等9个基层纪委监委为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作用,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指导,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与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座谈会,研究当前商请指定管辖等法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三家单位联合制定商请指定管辖操作细则,进一步提升办理指定管辖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畅通法法衔接渠道。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件业务专家共同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评查职务犯罪案件。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还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工作办法》,提升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能力作风,是推动案件质量提升的有力保障。“我们在专项整治中紧紧抓住干部履职本领这一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完善培训机制,促进以学增智、学以致用,为提升案件质量提供本领支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制定纠错整改培训措施,围绕纪法条款适用不精确、纪法语言运用不精准、文书报告撰写不精炼等普遍性短板弱项,开展案例教学;创新实战能力培训方式,举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之审查调查类竞赛,实打实进行“拉练”“比武”;建立跟案办案工作交流机制,省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查办部门选派人员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交流,掌握本领当好部门案件质量“守门员”。
“纠建并举、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倒逼提高,我们以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为牵引,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过程到结果都经得起纪法检验,持续打造‘铁案工程’,持续擦亮‘质量龙江’纪检监察品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政治体检,是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深入开展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体推进日常评查、全面评查和专项评查,做深、做实、做细评查“后半篇文章”,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规范作用。
锚定强化质量意识目标。意识是行动的先导。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各级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各办案部门、各派驻机构、省管企业和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等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既检视实体问题,也检视程序问题;既检视审理工作,也检视审查调查工作;既检视案件本身质量,也检视对案件质量的重视程度。通过书面反馈、座谈交流、会议通报、领导约谈、现场点评等多项措施把严要求、高标准传导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压紧压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班子对办案工作的政治责任,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锚定提高“三化”水平目标。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查找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主动认领问题,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案件质量问题背后制度规范执行不严等深层次原因,纠建并举,不断巩固工作成果,通过完善内控机制、打通协作机制、优化制度规范标准等,努力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助力案件查办质效有力提升。
锚定提升能力作风目标。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履职能力是提升案件质量的基本保障。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案件质量问题暴露出的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问题,把提高素质、增强本领、转变作风贯穿始终,全面落实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要求,突出以上率下,压实各层级各环节工作责任,强化激励作用,将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常态化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既肯定成绩,也通报问题;既激励先进,也鞭策后进。充分利用“问题清单”活教材、“小精专”靶向课程、“面对面反馈”提醒培训、咨询答疑对口联系指导机制等,让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素养、增强理论功底、补齐能力短板,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