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该自治区第一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已于6月底结束。截至6月20日,第一轮筛选出未办结或办结后仍有反映的信访举报5619件,已办结5435件,办结率96.73%。其中,立案1271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226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2330万元,化解信访问题1711个。
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去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分轮次压茬推进,每轮工作为期半年。
在大清扫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组建一线察访组,选择问题较为突出的乡镇、村居为重点,采取直抵基层一线的方式,跟踪督导检查。全区各包案领导严格执行“末端工作法”,下沉一线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对信访量较大的重点地区“蹲点式”指导督办,着力化解基层信访矛盾问题,推动案结事了。
领导包案督办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着力点。为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件办理质量,自治区纪委监委实施领导包案督办制,分两批将相关工作台账集中交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包案督办,由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委统一掌握、展开工作。
“盟市包案领导的任务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筛选统一交办,旗县(市、区)包案领导的任务由盟市纪委监委进行统一交办,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责任到人,落地见效。”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由班子成员担任督导员,深入责任地区开展跟踪督办,实行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点对点包联、各旗(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包村,实现对全市981个行政村和48个重点社区的包联全覆盖,以“领导指挥在一线、干部干事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推动大清扫取得扎实成效。
大清扫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听取举报人的反映,当面反馈办理结果;各盟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统筹督办职责,通过实地踏查、查阅案卷、与包案领导沟通等方式,强化对所属旗县(市、区)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有针对性地化解问题。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利用“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开展在线同步监督,将监督延伸到群众“指尖”,了解群众反馈,及时化解问题。阿拉善盟纪委监委加强跟踪督导,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组建专班提级或交叉办理,逐一复查复核信访件办理结果,对旗区信访件办理结果进行二次审核把关。
“开展‘微腐败’大清扫决不能有‘微态度’,更不能搞‘微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奇凡表示,在大清扫行动中要坚持见“微”知“治”,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问题最集中、矛盾最突出的行业和领域“精准出击”,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空、执行走样。(付金泉 通讯员 刘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