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頔)近日,实名举报人李某领取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委发放的5000元奖励金。“李某实名举报线索经查属实,使18名违纪者受到处分,予以认定为举报有功人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3月,海珠区纪委监委收到李某的实名举报信,反映其发现某街道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存在上班时间赌博等行为。
“您的举报已受理,办理情况将及时向您反馈。”收到举报第二天,海珠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便将受理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
“我的姓名会不会被泄露?我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在与工作人员的交谈中,李某不无担心地表示。
“您的举报信受理由专人负责,并使用专门电话与您联系,相关案件材料保密储存,办信全流程将时刻注意避免在细节中泄露举报内容和举报人身份。”工作人员解释,如李某及其近亲属在实名举报后认为遭受或可能遭受打击报复,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请求保护,海珠区纪委监委将根据情形采取救济措施。
根据举报内容,海珠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与实名举报人当面了解核实。“随着相关细节和重要信息的补足,我们的核查范围扩大到了18人。”办案人员介绍,在李某配合下,核查组迅速确定核查方向及方案,进一步充实证据,深挖出了多名相关干部的违纪问题。
经核查,实名举报人李某反映的相关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参与赌博问题基本属实,涉案18人先后被立案调查。最终,1人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失职渎职,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15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离岗位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2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因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为提升实名举报率,海珠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印发《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实名举报有功奖励工作,并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线上有奖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鼓励实名举报。今年一季度,海珠区纪委监委检控类初次信访件中实名举报件占比42.9%,与去年同比上升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