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破旧的油罐车,几个装有柴汽油的废旧集装箱横七竖八地摆放着,阵阵刺激性气味扑鼻而来……这一幕,便是几个月前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龙吴路一个地块上厂房内的场景。而环视地块四周,这里既有产业园区,又有行政单位、居民小区、中小学校,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该地块由谁负责监管?为什么存在如此重大的安全隐患却迟迟没有整改?
2019年6月,徐汇区纪委监委收到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称该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随即开展调查。
违反党纪赴宴请
时间回转到2019年春节前的一个傍晚,黄浦江畔华灯初上,忙碌了一天的上班族们冒着凛冽寒风,纷纷赶回家中与家人团聚。而在距离黄浦江不远的一家集体企业办公室内,华泾镇某实业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经理陈某娟,正在热情地招呼着班子成员前去参加某贸易公司的晚宴。
“老陈,老沈,租赁我们公司管理地块的贸易公司最近搬了新办公楼,邀请我们一起去他们公司食堂聚一聚,一会儿过去啊。”
“好的,一起去。”
于是,陈某娟与该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陈某龙,副经理沈某根、黄某杰等6人,一同前往贸易公司食堂参加了宴请。
觥筹交错之际,贸易公司老板范某明拿出六个信封,逐一放到了各位面前。
“范经理,你这是干什么?大家都是老朋友了,管理和服务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这不马上要过春节了嘛,一点点小意思,不成敬意,我们公司长期受到各位领导关照,我心里一直很感谢各位,如果几位领导再推辞,我的面子可就掉地上了。”
酒杯端起来,原则放下去。几番推辞之后,实业公司6人纷纷收下了范经理准备的红包。
只发通知不落实
正所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这次宴请后,上述实业公司在与贸易公司工作接触中便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
原来,实业公司将其管理的位于龙吴路上的一个地块有偿出租给贸易公司使用,并与之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实业公司作为场地出租方,对场地出租使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在租赁期间,实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这一出租地块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场地违规存放柴汽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遂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然而书面整改通知发出后,实业公司董事长陈某龙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沈某某,出于对贸易公司的“特殊关照”,并未有效推进和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敷衍塞责之下,整改通知成了“一纸空文”,监督检查等工作便沦为了走走过场,流于形式。
“一案双查”严问责
接到问题线索后,徐汇区纪委监委迅速调集精干力量,组成办案专班,很快查清了事实,并且对相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最终,身为党员干部的陈某龙等6人,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工作中有形式主义行为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之后,徐汇区纪委监委还对该镇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推动该镇对收储土地及出租情况开展系统性大起底、大排查,对镇辖域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摸整治,努力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关键还要追查到不良作风的源头。我们不但追究当事人违纪问题,而且要坚持深化落实‘一案双查’,既严肃查摆主体责任,又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用精准问责促使真正负责,坚决杜绝‘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徐汇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