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刘振学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刘振学担任枣庄市峄城区委书记期间,罔顾当地经济发展落后、财政资金紧张的实际状况,强行决定由区属国有企业出资1.25亿元人民币,修建“冠世榴园”风景区南大门等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刘振学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振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安全培训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月,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张显旺未经请示汇报,擅自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起草通知,安排梁山县开展“济宁市交通运输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李政未履行印章审批手续,就加盖公章并下发通知。2019年4月至9月,平台运营商违规向线上培训驾驶员收费共计31.5万元,引发群众举报,张显旺得知后,既未按程序汇报,也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纠正。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先后5次收到济宁市网信办、市长公开热线转来群众举报,均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纠正,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张显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李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调离岗位;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张建华受到诫勉处理;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康海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曰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尊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梁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马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石碑村向企业乱收费问题。2019年春节前后,石碑村“两委”违反原土地承包合同,单方面以捐助款名义要求石碑工业园内企业增加土地承包费,共向37家企业收取11.4万元,加重企业负担。2019年9月,时任石碑村党支部书记郁章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阳信县劳店镇双堂村村委会主任郭学彬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7年,郭学彬在双堂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验收和补助款发放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对厕所改造数量进行核实,致使施工方虚报厕所改造数量61个,套取国家补贴款3.3万元。2019年6月,郭学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烟台市福山区科技局主任科员吴金旭迎接巡察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7月至9月,时任福山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金旭在迎接区委巡察工作中弄虚作假,授意工作人员临时编造虚假会议记录和规章制度,抄袭套用其他单位党建材料,干扰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吴金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