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你们,不然我都不知道改造补助款领少了。”近日,山东省新泰市石莱镇饮马泉村村民陈某军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此前,新泰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石莱镇党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时,工作人员来到危房改造户陈某军家中进行走访。
“危房改造款到您手了吗,您享受到了多少国家补助资金?”巡察组工作人员询问陈某军。
“到手了,还是村支书给送来的,一共是5000块钱。”陈某军高兴地说。
然而,当地危房改造政策中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并没有5000元这一档,这笔钱是哪来的?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追问:“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用的是哪张银行卡,我们看一下好吗?”
“我们年龄大了,也不会使用银行卡。危房改造的手续都是村支书帮忙办理的,他没给我们银行卡,直接给了5000块钱。”一旁的陈大娘补充道。
带着疑问,巡察组工作人员到镇上调阅了陈某军危房改造的相关档案资料,资料上明确记录着陈某军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16879元,而不是5000元。
掌握证据后,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饮马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斌了解情况。
“近几年,你们村危房改造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了吗?有没有问题?”工作人员开门见山。
“都到位了,资金直接打到了他们卡上,没什么问题。”陈某斌显得胸有成竹。
“陈某军危房改造资金多少?你还记得吗?”工作人员追问。
“我不记得了……”提到陈某军的名字,陈某斌变得支支吾吾,渐渐低下头,道出实情。原来,2018年,该村刘某被上报为危房改造户,但在审核中,刘某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刘某得知此事后,找到陈某斌要求“照顾一下自己的情绪”,陈某斌碍于情面,遂决定以陈某军名义上报危房改造。等到改造资金拨付后,陈某斌将银行卡的钱取出,给了陈某军5000元,剩余的11879元给了刘某。
掌握情况后,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新泰市纪委监委进行全面深入核查。最终,陈某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负责将11879元危房改造款归还陈某军。
新泰市纪委监委随后对全市扶贫资金、涉农惠农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加强涉农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讯员 王忠 李富江)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