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县乡三级纪委在藤县平福乡,召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收缴违纪款清退现场会。24户村民当场领回被侵占的6.8万元危房改造等补助款。
平福乡民安村巷播组81岁的许柱生,领到3000元的退款后,高兴地说:“没想到这钱还能找回来,一分也不少退给我……”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违纪款清退现场会,也是该县第一次举办违纪款清退现场会。那天的会场上,一张张满是笑意的脸庞,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在这次清退现场会前,我参与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下百件。然而,此前群众被骗取、冒领的扶贫、惠民补贴资金,追缴回来后大多数是上缴财政,存入原来专项资金专户,再重新调拨,直接退还给群众的情况比较少。
为让群众更真切地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梧州市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创新违纪款物处置机制,召开清退违纪款物大会,让本来属于群众的钱款“物归原主”。平福乡违纪款清退现场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举办的。
随后不久,我在岑溪市南渡镇又参与组织了另一场违纪款清退现场会,当天共有311户村民领回被挤占挪用的征地拆迁、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等。群众拿到钱后说,拍掉“苍蝇”,拿回了钱,既解气又舒心。
2018年至2019年两年间,梧州市的七个县(市、区)开展县、镇、村三级清退违纪款暨警示教育现场会16批次,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干部、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员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会后,一些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受到教育警示主动退款,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近年来,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采取“登门退”的办法,直接上门将应清退款送给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730多次。涉案违纪款物的处置,从上缴财政专户到直接清退给群众,再到打出“清退违纪款+警示教育”组合拳,从集中退到上门退,也折射出基层监督执纪工作越来越精准。
我清楚地记得,纪检监察干部给藤县天平镇新陈村67岁的低保户何镇礼送去“迟到”三年的7000元清退款时,老人高兴得合不拢嘴:“现在有钱给房子装上窗户了,刮风下雨再也不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 林柏江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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