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原处长王晓平受贿案一审开庭。该案与8年前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涉及70余人的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特大职务犯罪窝串案相关,王晓平是这起行业特大窝串案中的一条“漏网之鱼”。
用审批权换来44万余元“感谢费”
王晓平从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运输管理科的一名办事员做起,经过努力,历任运输管理科副科长、货运科科长、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虽然职位不高,但是他手里握有全省客运线路的审批权力,这让王晓平成了各家客运公司老总眼中的“红人”。
随着王晓平职位的升迁,这些老板与他越走越近。对于老板们的“感谢”,王晓平也不再拒绝。为了和王晓平搞好关系,以求在线路审批方面得到照顾,老板们逢年过节都会“登门拜访”。2002年至2005年每年春节前,王晓平都能收到温州某客运公司老总送来的“过节费”。类似的受贿经历有23次,大多数发生在王晓平的办公室,有时是在他外出去企业调研期间。他收到的贿赂有现金、超市卡,还有商场购物卡。
2007年3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升格为厅级机关,王晓平升任副处级。同年6月,他在处理某客运线路改造审批时,主动向某旅运公司总经理杨某提出借款要求。杨某二话没说,爽快地送上15万元。王晓平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车。就这样,王晓平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
闻风而逃整日提心吊胆
自2011年5月开始,浙江省检察机关启动查办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风声日紧,王晓平预感到收受贿赂的事情迟早会暴露,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审判。他不甘心就这样认输,偷偷收拾行李出逃了。
2011年8月15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决定对涉嫌受贿的王晓平立案侦查。发现王晓平出逃后,公安机关马上发布通缉令。然而,王晓平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从此杳无音信。
多年来,王晓平先后逃至江西玉山、云南昆明等地。为掩人耳目,他留起了长发长须,在家里也一直戴着帽子,平时基本不出门,偶尔外出回家也要回头多看几眼再关门,生怕有人尾随。
转眼到了2018年,案子转到了拱墅区纪委监委。此时,距王晓平出逃已7年之久,但专案组仍未放弃,经过一年多时间对在案线索的重新梳理,结合最新信息的比对研判,最终将王晓平藏身地点锁定在云南大理。
2019年10月9日,专案组一行6人赶赴大理,并在王晓平可能落脚的农家小院隔壁的旅馆住下。经过多日观察,最终一举将王晓平抓获。
经初步调查,王晓平对其受贿出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回杭州的火车上,王晓平平静地说:“外逃这8年,从来没有过一天安稳日子,现在离杭州越近,心情就越激动,感谢你们,让我能重回人间。”
外逃八年失去减轻处罚机会
2019年10月15日,拱墅区监委对王晓平立案调查,并于次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沟通联系、引导调查取证。2020年1月14日,该案移送至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月21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晓平决定逮捕。由于恰逢春节和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审查证据材料,梳理犯罪事实。3月6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晓平以涉嫌受贿罪向拱墅区法院提起公诉。
3月26日,拱墅区法院远程连线拱墅区看守所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浙江省法院庭审直播网和中国庭审网公开直播。拱墅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晓平利用担任浙江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客运处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副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城乡客运处副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全省客运线路审批,以及省内跨市、省际旅游客运审批和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44.7万元。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王晓平作为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是受党和组织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也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国家干部。在提审王晓平的过程中问其犯罪原因,王晓平坦言,原本对自己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也比较自律。但是,时间久了,还是放松了政治觉悟和警惕,在路线审批权力面前,在一次次吃拿卡要的过程中,渐渐地迷失了自己。在逃亡的8年时间里,王晓平没有再和自己的女儿见过面,因为没有主动归案,他失去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晓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晓平当庭表示认罪。(范跃红 郑佳君)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