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根据上级监察机关指定管辖,我们办好了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梧州分行原行长汤松采取留置措施的所有手续。
早上八点上班时间,我们打电话给汤松,问他在什么地方。汤松却回答说,在某某宾馆接待客人吃早餐。问他什么时候回办公室,他说“大约9点”。
“吃个什么早餐,居然要9点才到办公室。”调查组同事小钟抱怨道。小钟的话,让我想起之前与汤松打交道的另一件事来。
2020年6月,我和调查组同事办理另一起信访件的初核工作,需要到农发行梧州分行调取证据材料。在该行纪委书记的协助下,我们顺利完成了任务。
准备返程前,纪委书记领着我们走进了汤松的办公室。还没说上几句话,汤松就说,“我请你们吃饭”。他先翻了翻办公桌上的日历,又拿出笔记本这看那看,改口说,“我今晚有接待任务,周末请你们吃饭吧。”
我们本意只是礼节性地跟他打个招呼,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而已。当听到汤松说请客吃饭的事,我不假思索地拒绝道:“公款肯定不行。”此后就是半杯茶,我也没有喝过他的。
因此,汤松被立案审查调查后,我们决定首先循着汤松的“吃喝”线索往下追踪。果然发现,党的十八大之后,汤松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饭照吃,歌照唱,舞照跳,麻将照打,而且输赢总数累计达几百万”,汤松的这些行径在梧州分行几乎就是“公开的秘密”,想隐瞒也瞒不住。
“我以前总是认为吃点喝点是小事,没想到往下一滑,竟然变成了大事,代价极为沉重……自己江湖义气浓厚,与一些老板,商人‘称兄道弟’,经常混在一起吃喝玩乐……”这些追悔莫及的话,正是汤松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写下的。
他心里其实很清楚那些商人老板图自己什么,“其实他们是看上自己的身份与职位。”调查发现,汤松担任农发行梧州分行副行长期间,负责处置不良贷款业务。其中一些资产处置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黎某某的债权。
汤松在一次饭局上认识黎某某后,就时常到黎某某经营的茶庄喝茶。而黎某某利用汤松的影响力,在相关不良资产处置中捞到了不少好处。
2015年,汤松代理农发行梧州分行行长职务。得知汤松拟任行长职务开始公示,黎某某马上就将现金人民币300万元和一箱价值20万元的洋酒送到了汤松住的小区门口,说是给汤松作为“活动经费”。黎某某坦言,当时想着“汤松要真能当上行长,那利用价值就更大了。”
2020年12月,汤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4月,汤松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
在案件总结会上,很多调查组的同志都认为,汤松严重违纪违法案再次说明,要警惕“四风”成为腐败滋长温床,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一定要及时予以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使之“红脸出汗”,防止由小错演变为严重违纪违法。